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13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关于提高小学生在校午餐伙食费标准的建议
建议人
朱宏玲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目前,我市诸多小学已经实现了小学生可在校午餐。不论是凤凰小学、实验学校的自有食堂,还是城东小学、实验小学、大浦小学等的配餐,此举极大地惠及了广大小学生父母和家庭,也免除了孩子们来回奔波的辛苦,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认可。 据了解,凤凰小学、实验学校多年来一直执行的伙食费标准是1至3年级10元/顿,4至6年级11元/顿。实验小学等小学,自2017年起实行配餐以来,执行的是9元、10元、11元三种不同的配餐标准供选择。由此看来,全市提供在校午餐的小学,午餐伙食费标准都差不多,且多年来未有变化。建议提高小学生在校午餐伙食费标准,原因如下: 1.物价上涨,原有价格难以保障供给。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2019年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其中,城市、农村、食品价格、非食品价格、消费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均上涨。猪肉、鸡肉等小学生食堂常用的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另外,油盐酱醋等调味品、人工费等成本也在增加,原定午餐伙食费标准已经难以适应现行物价形势。如不提高标准,孩子们的午餐质量势必难以保障。 2.市场上其他同类产品价格远高于小学生午餐定价。根据美团网团购数据显示,7+7快餐最便宜的一份爱心套餐(1荤+2素+米饭),杭椒小炒肉套餐18元/份,狮子头套餐、三杯鸡套餐20元/份。如上升为相应的豪华套餐(2荤+2素+米饭)则价格达到28元/份。雪梅快餐最便宜的套餐定价为14元/份(1荤+3素+米饭),如加到2个荤菜,则价格为17元/份。另外还有更高级的套餐供选择,当然价格也相应提高,最贵的套餐达到20多元。 3.小学生家庭可以负担提高后的午餐伙食费标准。2018年8月1日起,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执行省确定的一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890元调整至2020元。每学期孩子在校约90天,如每天增加2元钱,每学期增加支出约180元,每年增加支出约360元,平均每月增加支出30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孩子吃的好才能身体好、学习好,相信绝大多数家庭都可以并且愿意多支出一些费用用于孩子在校午餐。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应予资助,不能让任何一个孩子吃不上饭、吃不好饭。 具体每餐标准提高多少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统筹确定,数目不宜一下子提高过多,目的是提高在校午餐质量。最重要的是,小学生在校午餐伙食费应切切实实地用在孩子们身上。要让孩子们感受到菜品比以前丰富了,口味比以前好了,喜欢吃的菜比以前多了等等。一点点的进步累积起来,在校午餐的质量终会向前迈出一大步。与“提高小学生在校午餐伙食费标准”相配套的建议如下: 1.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确保孩子们吃的安全、吃的新鲜、吃的健康是每个学校、每个午餐供应商的责任。安全是紧箍咒,安全是高压线。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健康靠大家的共同努力,其中,学校和供应商是第一责任人。建议学校、配餐单位按周或按月公布食堂支出明细表,详细到每一天进货的种类、单价、数量和货物来源等,供社会监督。自有食堂的学校应学习配餐供应商的做法,按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每日菜谱,示例餐品图片和质检报告。 2. 优化菜品口味。孩子们大多注重菜品口味。任何一种菜肴,只要新鲜健康就都有营养,但如果口味不好,孩子们不吃,营养就到不了他们身上,只会倒掉形成浪费。做小学生午餐做的是良心、凭的是用心,必须有一颗一切为了孩子的真心。菜品口味怎么样孩子们说了算。建议多倾听孩子们的意见,他们喜欢什么口味、想吃什么菜,这些就应当成为学校午餐的主打品种。每月提供数种菜品给孩子们投票,得票最多的几种菜品应在午餐菜单中反复出现。 3.做实校长陪餐制度。每日安排一名校长陪餐的制度很好,应持续推广并发挥更大地作用。陪餐校长应对当日午餐食材从源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了解当日午餐制作的详细情况,仔细、耐心询问孩子们对饭菜的建议并择优予以协调落实。每学期每位陪餐校长至少出一份陪餐报告,说明本学期陪餐多少次,收集了多少条意见,哪些意见已经采纳,其余意见准备如何处理等,并公开向全校师生、学生家长报告。 4.实行家长陪餐制度。建议学校从开学之初排出日程表,每日每班安排一名孩子家长陪餐(费用自行缴纳)。陪餐家长餐后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对午餐的意见建议交学校汇总后与供应商一起认真研究,择优予以采纳。学校的膳食委员应切实发挥作用,认真参与食堂监管的全过程,每学期至少出具一份详细报告向全校师生、学生家长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教育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113号建议的答复函 朱宏玲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高小学生在校午餐伙食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生在校午餐伙食标准和食品安全关乎到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关乎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乎到学校的安全发展。多年来,我局始终把学生在校午餐标准、质量和安全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紧抓不放、常抓不懈。 一、关于小学伙食费标准问题 按照现行的价格与收费管理规定,我市小学的伙食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学校根据情况统筹大部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后自主确定标准,但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的相关规定,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保本经营的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在学校就餐。学校必须单独核算食堂成本,保证食堂日常运转经费收支平衡,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合理确定供餐价格,除必需的用工之外,水、电、气等费用不得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努力使每一位学生吃饱饭、吃好饭,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一是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形成压力传递。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拉网式检查,从菜单审查到食品原辅料采购,从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到粗加工、烹饪、留样等各个环节全面排查,发现问题迅即整改。三是全面推行中小学幼儿园“阳光食堂”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使学校食堂运营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努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午餐伙食费标准的动态管控,指导各地、各校视实际情况和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意愿适时适度调整午餐标准,努力保障学生吃饱吃好,提升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二是严格执行《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提档升级,确保2020年底全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良好率达到100%,优秀率达85%以上。大力推广“五常”“六T”“7S”等先进管理方法,提髙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不断强化“阳光食堂”监管。全面实施电子化台账管理,抓好源头管理,防微杜渐,严格落实校长陪餐制度、家长开放日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升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 泰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