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20008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医药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标题
关于制定相关政策和采取具体措施把 “继续举全市之力建设中国医药城” 落到实处的议案
建议人
任志强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泰州医药高新区建设十多年来,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倾力关心和支持,市级机关部门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随着“二次创业”的全面开启,医药高新区的建设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生物医药产业区域竞争态势日趋激烈。为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加快打造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核心区,把“继续举全市之力建设中国医药城”落到实处,提出以下议案: 一、出台一项产业政策。去年以来,上海、重庆、苏州等省市陆续出台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释放多重利好助推产业创新发展。为在新一轮竞争中赢得主动,打好爬坡过坎的关键仗,建议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促进泰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在产业发展、产业配套、科技研发、企业运营等方面予以更大力度的支持,完善市直部门帮助引进、服务和推进医药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分4批次向医药高新区下放了合计258项行政审批等管理服务事权,但目前仍有一些重要关键节点的审批权限赋权不够彻底,存在权力事项碎片化和行政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支持医药高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协调相关市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平台搭建,做到“重心下移、权力下放、人员下沉”,确保真正赋权到位,实现“区内事区内办结”。 三、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根据2013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我区实际可用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规模约11225亩,其中姜高路以北的中心城区范围约7000多亩。剩余可用土地中,滨江园区约1451亩,姜高路以南其他主要地块位于健康大道南、鼓楼路西、海陵路两侧,面积约2000亩,需要调整为允许建设用地或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其余为零星道路、绿化用地。医药园区、经济开发区等产业板块已无发展空间。去年12月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班子带队到医药高新区现场办公,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会商。建议市委、市政府结合南部新城建设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支持医药高新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协调解决有关遗留问题,帮助调整相关规划,并在全市用地计划安排中予以重点倾斜。 四、强化资源集中共享。医药高新区作为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在主动服务和担当中,也非常希望得到市里优势资源的支持。一是建议优质医疗资源的倾斜。正在建设中的东部康健医疗区,今年起将进入重大平台搭建和重大项目招引的关键期,急需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强有力支撑,高标准建设临床中心。建议市委、市政府支持统筹医药高新区和市人民医院的医疗资源,组建泰州医疗健康产业集团。二是建议强化数据归集应用,支持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根据泰州市政府与浪潮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浪潮集团在数据产业园投资新建第五代标准的云计算数据中心,目前已初步明确为“泰州云计算中心”。该中心将在今年8月底前建成运营,是打造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的重要支撑。建议市委、市政府协调各市(区),将全市健康医疗数据统一汇聚到泰州云计算中心,在市卫健委统一管理下,优先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的建设。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任志强、戈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相关政策和采取具体措施把‘继续举全市之力建设中国医药城’落到实处”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拓展用地规模空间,全力支持医药高新区发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秉持“全力以赴支持医药高新区建设”的理念,全力为医药高新区发展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自然资源支撑和保障。在2017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成果中,已对医药高新区作了重大倾斜:在占全市土地面积不到2%的范围内,共为医药高新区安排了全市19.3%新增建设用地空间;下达给医药高新区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0.95万亩,仅占全市总量的0.2%。目前,医药高新区范围内仍有可使用建设用地空间规模1.69万亩,完全能满足近期重大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 目前,国家规划纲要尚未印发,涉及下达江苏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规模也未明确。我市至2035年的相关规划编制指标,需待国家下达江苏后,由省政府统筹下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按照部、省有关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紧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于今年4月下旬专程高位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希望省厅在下达规划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和业务深度指导等方面给予关注关照,为泰州打造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注入更加强劲有力的自然资源力量。待国家下达江苏指标并分解到我市后,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高两强三突出”战略部署,统筹考虑,提请市政府重点向医药高新区倾斜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空间,科学安排医药高新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修复、治理空间布局,全力支持医药高新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全力为医药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服务保障。 二、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积极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针对国家机构改革、规划体系重构,在规划实施过渡期内出现了全国普遍性历史遗留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致力于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妥善解决好相关矛盾,积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前期,已通过局技审会、市资委会研究帮助医药高新区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今年又专题下发通知,组织市区各分局全面梳理规划编制、规划条件和实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厘清各种情形,列出问题项目清单,现已拟定解决方案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抓紧办理。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赴省厅积极上争,按照“一致性处理”的方式,帮助解决了泰州华信国际精准医疗中心以及军科华仞生物、泰康生物、汇伦药业等一批高端生物药、化学药产业项目约600亩用地规划问题,有力保障了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推动泰州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 三、倾斜用地计划指标,全力保障建设项目落地 历年来,市自然资源部门一直统筹协调、倾斜分配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医药高新区内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产业化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同时,积极主动作为,协调高新区上争省控用地计划,为医药高新区重点项目提供精准用地保障,有力保障了医药高新区重大项目落地。 2019年以来,在国家用地计划十分紧张、逐年收缩减少的情况下,全力支持医药高新区项目用地报批,为医药高新区报批各类建设用地约2750亩,并上争了省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近700亩。下一步,将根据医药高新区发展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同时积极与省厅沟通,争取更大政策支持,全力为医药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快速便捷的用地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