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04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政法委;信访局
标题
取消市委有关部门直接考核镇街工作
建议人
胡万贵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近年来,市政法、信访等部门每年年底直接对市区镇街有关工作进行考核排名,这对镇街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但由于这些部门年初对镇街没有明确的考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平时又很少到镇街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年底考核时有的按接待好丑打分排名,有的凭印象打分排名,有的凭查看软件资料打分排名,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地反映镇街的工作,有失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挫伤了一些镇街的工作积极性。 为此,建议市委取消市有关部门直接对镇街考核的做法,实行一级考核一级,即市委考核市区,市区考核镇街。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尊敬的胡万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市委有关部门直接考核镇街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对镇街的考核权属问题。自平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委政法委按照省里相关考评办法,并参照省委政法委考核方式,不直接考核镇街,镇街考核完全由各市(区)负责。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对镇街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仅作为考核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的依据,对镇街不直接打分、排名。 2、关于对镇街的工作指导问题。市综治办在市及市(区)政法会议全面部署的基础上,每年都分层次组织业务培训,培训到镇街综治办主任,市(区)培训到村(社区)综治办主任。同时,市委政法委建立了挂钩共建机制,落实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加强与综治平安基础薄弱镇街的联系,帮助理思路、解难题;安排综治法治成员单位挂钩联系镇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将挂钩共建工作纳入对综治法治成员单位考核内容。 3、关于对镇街的考核方式问题。市委政法委将一以贯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镇街不直接考核。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考核方式,今后将借助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和全市综治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基础信息网上采集、办事服务网上流转、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 中共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