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26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宣传部;财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标题
关于尽快出台《泰州市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的建议
建议人
丁卫平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2018年,我曾提出“关于制定财政等扶持政策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建议”,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加强对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的业务帮扶,协调解决非国有博物馆馆舍续租等重大问题,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到文化产业的发展体系,在馆舍建设、布展陈列等方面给予了政策和资金支持。 2018年6月19日市委宣传部在办理答复中提出,“(一)积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努力推动市政府尽早出台《泰州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二)建议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立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陈展布展补助资金、文物修复补助资金等财政专项,并按博物馆评估结果进行发放”等四点帮扶方案。在此衷心感谢相关部门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认真态度、严谨作风和注重办成率的意识。 时隔两年,进展如何?再补充提几点建议。 一、将市委宣传部办理答复中提到的即将制定出台的《泰州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更名为《泰州市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这样《办法》所规范的范畴可以更广泛一些,更有利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的健康发展、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公众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二、多做些深入的调研学习。一方面,通过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摸清全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多收集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问策于民。另一方面,组织到省内的南京、苏州,省外的郑州等先行地区学习,借鉴成功的做法,形成较为完备适用管用好用的《办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努力让泰州文化事业走上弯道超车的发展之路。 (建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协办)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丁卫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泰州市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们十分重视泰州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加强对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的业务帮扶,协调解决非国有博物馆馆舍续租等重大问题,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到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的支持,在馆舍建设、布展陈列等方面给予了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我市非国有博物馆不断发展。 从文化产业引导方面着手,促进非国有博物馆自身财务健康发展。2018年,市委办、政府办出台《泰州市市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泰办发〔2018〕90号),将免费开放,达到一定规模面积、观赏量的民办博物馆建设纳入市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我市现有登记备案非国有博物馆3家,其中两家属泰兴,另一家即2014年12月设立的泰州市三生万赏石博物馆,属行业类非国有博物馆。泰州三生万赏石博物馆获准成立时,市级主管部门先后对其发放文化产业引导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三生万赏石博物馆开发文化创意产品,促进其自身财务健康发展。泰兴市大力扶持观道博物馆建设,在馆舍建设、布展陈列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进行业务帮扶。2015—2019年,泰州市博物馆与三生万赏石博物馆、泰兴市博物馆与观道博物馆分别结对帮扶,开展了一系列帮扶活动。泰州市博物馆组织专家为三生万赏石博物馆的业务人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博物馆业务培训,指导该馆完成藏品登记备案工作,安排该馆的业务人员到部分省内优秀的国有博物馆观摩学习交流。通过结对帮扶,既切实提升了非国有博物馆的专业化水平和发展能力,又促进了博物馆之间交流合作。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非国有博物馆重大问题。2017年,三生万赏石博物馆与凤城河管委会签订的租房合约到期,双方对续约租金条件未取得一致,我局牵头多次与市文旅集团(原凤城河管委会)进行沟通磋商,馆舍续租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非国有博物馆重大问题。2017年,三生万赏石博物馆与凤城河管委会签订的租房合约到期,双方对续约租金条件未取得一致,市级主管部门牵头多次与市文旅集团(原凤城河管委会)进行沟通磋商,馆舍续租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借鉴周边兄弟城市做法,并结合我市非国有博物馆现状,下一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将多措并举,推动非国有博物馆高质量发展。 (一)制定出台《泰州市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管理补助办法》。对预先向市、区文物主管部门报备计划的非国有博物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二)进一步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博物馆各类专业培训,为非国有博物馆工作人员创造学习、培训的机会,协助其开展人才培养。加大国有博物馆对非国有博物馆业务支援,按照非国有博物馆的实际需要,提供业务支援,加强馆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引导相关文化创意产品的研究开发,增强非国有博物馆的自我造血功能。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