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107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卫生计生委;
标题
关于建立医检互认体系的建议
建议人
姚德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目前各大医院间的医检是各自为阵,遇病人转院需重复医检,不但浪费有限的医检资源,而且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建议在各大医院间建立医检互认体系,强化职能与责任,提高效率,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卫办函[2016] 49号 市卫计委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jy2016107号建议的答复函 姚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检互认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是医药卫生改革中的目标任务之一。为了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市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32号)及江苏省卫生厅制定的《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互认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卫医〔2006〕4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已经就检验结果互认开展了一些工作,根据你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医疗检验结果互认。 一是认真抓好检验质量控制,确保医学检验结果准确。及时调整全市医学检验质控中心成员,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抽查,促进医疗机构对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等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做好质量评价。并推动医疗机构间技术交流、技术沟通、技术支持,促使医疗机构为开展检查互认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加快医疗联合体的建立,形成医学检验在医疗联合体内得到互认。卫生系统将以各县级市及市区为单位,鼓励形成三级、二级及一级医院为纽带的联合体。市区以人民医院、中医院为主体,与市区二级、一级医院及基层社区服务站形成联合体。各联合体内根据互认适用范围的要求,确定本范围内开展检查互认的医疗机构,并将医疗机构名单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示。 三是加快建立临床检验平台。我们将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市卫生计生委与中国医药城共同协商,在医药城已经审批成立了三个临床检验中心,向全社会推进集中临床检验工作。同时,要求各市区尽快建成1-2个以二级医院为平台的集中检验中心,尽快落实检验结果互认。并将建立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列入医疗管理和医疗考核目标,宣传引导,合理开展医学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