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32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金融办;编委办;政法委;人行;银监局
标题
关于健全监管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
建议人
戈琦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指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防范金融风险作为三大任务之一,对各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当前,我市金融风险不容忽视,一是企业担保风险没有得到有效化解,破圈解链工作亟待加大力度;二是非法集资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安定,三是互联网金融管控机制不够健全,违法行为难以处置。为此,建议如下: 1、建立组织。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市金融办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监管局,作为政府部门,明确编制、人员和经费,落实工作职责,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金融风险整治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矛盾和问题。 2、完善推进协调机制,加强地方金融治理,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市、县、区联动工作模式,实现市(区)联动和跨部门合作,推进企业担保破圈解链。 3、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依托大数据,更广泛更深入分析企业、法人、社会自然人的相关基础数据,注重资金流向,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 4、创建不良资产处置公司,运用市场化机制破解发展瓶颈。 5、加大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泰州金融市场稳健发展。 6、发挥群众优势拓宽集资线索渠道,加大奖励举报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 戈琦代表提出的“健全监管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要求:“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提出:“今后3年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我办与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尽其责,切实围绕“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主题,采取系列措施开展相关工作: (一)健全组织架构,加大推进力度 2018年1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全面部署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前期,我市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先成立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后来又成立了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主要侧重于防控为主。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形成合力,2017年3月,市委、市政府调整原有的两个领导小组,合并成立现在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办公室由市委政法委牵头,风险排查组由市金融办牵头,案件查办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资产处置组由市法院牵头,信访维稳组由市信访局牵头,宣传引导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2018年5月15日,全市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调整明确泰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一办五组”和21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注重关口前移,切实加强源头防控 一是加强联合审批。从2016年9月开始,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对申请设立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 “金融”、“理财”、“基金”、“网络借贷”、“P2P”等近20个字样的或涉及其金融业务活动的企业,一律暂停注册。对确需注册的,由市金融办先予审核,向市工商局具函后予以注册。二是持续开展宣传引导。连续三年利用春节前后一个月的时间,精心制定活动方案,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教育活动。2017年春节期间,为推动各市(区)深入开展宣传,聘请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开展第三方评估,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2018年春节,在市委宣传部支持下,通过“微泰州”微信公众号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奖竞答”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识别能力。三是构建风险排查网络。2016年6月,组织各市(区)从公安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人行、金融机构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建49个现场检查小分队,全面开展风险排查。2017年5月,组织各市(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风险排查网络,范围扩大到社区、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风险排查网络全覆盖。 (三)紧抓工作重点,加大风险处置力度 各市(区)利用风险排查网络,通过扫街、扫楼、扫网、扫企、扫校等方式,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的专项排查活动。第一批梳理出全市562家各类线上线下投融资机构,其中线下理财机构534家,P2P网贷机构1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13家。经逐一核查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2家省级重点对象、31家县(区)级重点对象和147家非重点对象的线下门店已关停;15家P2P网贷机构中,1家已立案、1家已关停,其余P2P机构已发放整改通知书;13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已全部清理整顿结束。去年5月,组织了新一轮全面排查工作,新增236家疑似线下投融资企业,已处置87家。2018年5月23日,召开全市严防商铺楼宇非法集资工作推进会,重点面向商务楼宇、沿街商铺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各地处非办与各物业公司签订责任书,在重点商务楼宇醒目位置张贴《关于商务楼宇严防非法集资风险的通告》,督促各商铺出租人履行《通告》中明确的义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戈琦代表提出的提案内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在目标上,力求做到“三个绝不”,即绝不允许已排查出的机构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绝不允许外地机构迁至本地、绝不允许新增机构疏于监管整治;在步骤上,在3月底完成全面排查的基础上,6月底前做好风险评估、分类制定方案,下半年稳步推进化解;在对象上,对360家线下投融资机构和13家整改类P2P网贷机构,统筹制定处置方案,年内再关停(清退)1/3以上;在方式上,针对不同风险领域,做好风险评估,做到稳扎稳打,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好次生风险。二是依托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市公安局研判分析平台,对金融企业风险进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测”, 做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三是在政法委网格化管理系统中,加入“非法集资”举报模块,制定网格员排查涉嫌非法集资门店奖励办法。对网格员有效举报,实时进行奖励,及时发现新增非法集资门店,并及时处置。四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担保圈风险。督促各地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摸排分类,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加大打击力度;督促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引导银行增强协同意识,尽可能降低对运行质态好的担保企业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