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36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政府
标题
关于优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工作的建议
建议人
朱学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目前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问题,尤其在经济相对薄弱的兴化来说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1.“多头报名”问题分散了报考人员。当前,县级卫生人员的招聘工作均由各县级卫生部门自行组织实施。从多年的组织实施情况来看,这容易造成卫生专业人员的多头报名,进而产生“报名人员多,参加考试人员少,录用人员更少”的问题。 2.开考比例的设置加大了招聘难度。普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一般设置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通常为1:3)。卫生行业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本身有许多的资格准入条件,如从医需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本科毕业的人员还要参加三年的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从事护理需要取得注册护士资格;其他岗位需要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由于这些职业资格准入条件已经对求职者进行了限制。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对已取得资格的人员招聘,如再加上开考比例的条件限制,常常发生因报名人数足,而无法开考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了“招人难”。 3.现行的招聘程序影响了工作效率。现行招聘政策规定,县级招聘卫生人员的公告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然后报市级人社部门核准,才能对外正式发布。对于县级卫健部门,由于存在人员招聘难、人员招聘不足的问题,通常一年内需要组织多次招聘工作。每次招聘均需执行以上审核程序,影响了工作效率。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切实解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的“招人难”问题。 1.搭建统一的报名平台。建议招聘医疗卫生人员时,参考教育部门招聘教师的做法,由泰州市卫健委统一牵头实施,搭建统一报名平台、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命题,在化解“多头报名”问题的同时,有效提升招聘工作的效率和成效。 2.取消开考比例的设置。近两年省卫健委牵头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工作,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为1:1的岗位,简化程序,不经笔试,直接面试,当场决定是否录用。建议对卫生人员的招聘政策作出适当调整,由泰州市卫健委向省卫健委提出建议,能否将此做法扩大到县级公立医院,缓解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人才招聘难的问题。 3.进一步简化卫生人才招聘工作程序。针对每次组织卫生人才招聘均需逐部门、逐级申报审核、核准的问题,建议同一年度内,不论招聘几次,可实行一个招聘公告管全年的做法。目前省内已有多个地方实施这种工作模式。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卫办函﹝2020﹞101号 市卫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136号建议的答复函 朱学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搭建统一的报名平台”的建议,省卫健委积极畅通人才招聘渠道,每年组织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校园招聘、网上招聘、“空中双选会”等多种活动,努力搭建人才招聘平台,保障招才引智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兴化市积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各类招聘活动,招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关于“取消开考比例的设置”和“进一步简化卫生人才招聘工作程序”的建议,根据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规定:“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设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审核并报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建议兴化市卫健委商兴化市人社局沟通“开考比例、人才招聘工作程序问题”。近年来,兴化市积极与泰州市人社局沟通对接,将公立医院的开考比例降为2:1,基层单位的开考比例降为1:1,高层次人才的开考比例降为1:1。 今后,我委将坚持把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协调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解决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人才招引培养等工作,为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