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82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组织部;财政局
标题
关于提高完善基层干部待遇的建议
建议人
何惠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终落实者和执行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是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随着近年村庄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国土等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和深入,村干部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虽然现在待遇问题得到很大改善,但与村干部的付出不成正比,导致村干部积极性不高,缺乏工作动力,也难以吸引新的后辈年轻人才。 建议建立和完善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的报酬相联系的待遇体制,推行村干部专职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工薪制,完善养老保险、大病困难补助、人身意外伤害和大病住院医疗等综合保险。逐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村主要干部离职一次性补助或定补制度,使村干部干有所为,退有所安,老有所养,以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其事业心与责任感。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特殊贡献,工作成绩显著,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村党党组织书记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何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完善基层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关心关注基层干部,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现根据我部职能,将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出:“建立和完善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的报酬相联系的待遇体制”以及“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特殊贡献,工作成绩显著,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村党组织书记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目前,各市(区)对村干部均实行“基本工资+考核报酬+其它”激励制度,将村干部待遇与工作绩效、实际贡献挂钩,泰兴市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月打卡发放标准已经提高到4500元/月,实行村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的,每月增加500元津贴,增发的基本报酬由市、乡镇(街道)财政各负担50%,其他定编定岗村干部基本报酬按照一定比例同步增长,同时针对基层的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目标完成考核,发放专项奖金,目前乡镇对村一级的目标奖励多的达数万元、少的也有几千元,仅此一项,村干部每人就有数千甚至上万的收入。另外,泰兴市目前还设立了市、乡镇(街道)两级党内关爱资金,全面推行村干部定期体检制度,探索建立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疗养制度。 您在建议中提出:“推行村干部专职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工薪制”。目前我市姜堰区正在承担省村书记专职化试点任务,并创造性地将受益群体从村书记扩大到全体村干部,从编制管理、生涯设计、待遇保障、能力锻造、考核管理五个方面对专职化管理进行系统设计,建立了“四岗五级”分类分级管理、薪酬待遇管理、职业资格认定、星级评定、村干部刚性退出等专项政策,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姜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进行推广。 您在建议中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大病困难补助、人身意外伤害和大病住院医疗等综合保险”。各市(区)已经普遍为在职村干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就泰兴市而言,目前泰兴市村党组织书记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集体缴纳部分由市、乡镇(街道)财政各承担50%,接下来我们也将不断完善村干部保险体系,保障村干部退有所养、病有所医。 您在建议中提出:“逐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村主要干部离职一次性补助或定补制度”。我们推行村干部的薪酬与其任职年限、职业能力捆绑,建立并落实在职村党组织书记年功性保险补贴制度,对任职满25年的,由市(区)级财政每年每人补贴2000元,任职每增加1年提高200元标准,2018年以来,全市村书记人均增加月基本报酬1083元,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按照系数也得到了普遍提高。对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三大员”按月发放一定的补贴,分别按照20年以上、15 年至19 年的、10 年至14年的,分档明确每月补贴金额,充分肯定村干部作出的贡献,引导在职村干部扎根基层、长期奉献。 基层干部是乡村发展和治理的关键力量,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提高完善基层干部待遇,充分调动和激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增强基层干部的获得感、荣誉感,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