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27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姜堰区政府;医疗保障局
标题
关于调度资金弥补姜堰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建议
建议人
金峰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泰州市政府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市区统筹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9号),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市区统筹,将高港区、姜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部纳入市本级统一收支。 根据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决算, 2019年初姜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透支4.69亿元。因上述文件的印发时间滞后于执行时间,按上级通知,为做好市区统筹前后的平稳过渡和收支调度,从2019年4月起将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收入上划到市级账户,支出推迟至2019年5月上划到市级账户。2019年1-5月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透支3.42亿。累计透支为8.11亿元。为了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发放,实际占用了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的结余资金。 二、存在问题 2019年10月,市政府又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区统筹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55号),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区统筹。2019年底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全额解缴至市级财政专户,到2022年底完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解缴至市级财政专户工作。 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市区统筹后,没有将对我区的透支补助资金调度到位,我区无法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结余资金解缴至市级财政专户工作。 三、建议 根据市政府两个文件精神,为真正落实市区统筹要求,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保基金财务决算,建议: 1.市政府统一调度资金,弥补我区到目前为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透支8.11亿元,到位后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才能实现平衡,全市基金账务才能按市区统筹规定完成撤并形成决算。 2.在市级调度资金到位之前,暂缓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基金结余解缴至市级。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度资金弥补姜堰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市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首要任务是保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今年面临的问题比往年任何时候都严重,保发放的压力比往年任何时候都巨大。一是根据省厅下拨补助基金数额和上解调剂金金额抵扣,2019年市区净上解了8.13亿元,目前市区基金结余仅能用于保证当期养老金发放。二是按国家、省、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要求,2-6月共5个月免征中小微企业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约10亿,所有结余的基金已显然不够支付,唯有依靠政府兜底才确保了正常发放,目前市级实在无能力调补。 今年底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将要实行省级统筹,到时根据省统筹相关政策,我们将会同姜堰区政府积极上争,努力处理姜堰基金缺口相关事宜。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王俊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 8660654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