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4034
届次
四届三次
承办单位
jy财政局;发改委
标题
关于撤市设区后加大对姜堰惠民政策扶持力度的议案
建议人
侯瑞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案由: <br/> 2013年,姜堰撤市设区,成为泰州市区的一部分,各项惠民政策也迅速与主城区接轨,特别是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公交一体化改造等惠民措施,让姜堰市民真切感受到了撤市设区带来的好处。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行政体制和财政拨付渠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撤市设区导致姜堰部分惠民政策上级补助经费的减少或落空。 <br/> 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br/> 一是省财政断奶。撤市设区后,部分惠民政策省财政对县(市)的补助力度和对市辖区的补助力度有所区别,导致姜堰各项惠民政策省补资金明显减少。例如: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012省财政补助姜堰792万元,2013年仅补助242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经费2012年省财政补助195万元,2013年没有该项经费补助。 <br/> 二是市财政缺位。在省财政补助减少的情况下,市财政并未及时填补由此造成的缺口。如:城乡低保、全民免费殡葬、高龄老人尊老金等惠民政策相关经费,海陵、高港均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姜堰只能由区级财政自行负担,区财政压力较大。 <br/> 三是资金分配不透明。姜堰作为新设区,有其自身特殊性,特别是与其他区相比,人口基数较大,城市化水平较低。在项目包装上争、各项补助经费分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应充分考虑姜堰的特殊情况,给予姜堰更大的倾斜力度。 <br/> 方案: <br/> 一是加大市财政对姜堰的扶持力度。姜堰设区有三年的过渡期,我们建议,在过渡期内应按照比例,逐步递增应由市财政承担的相关惠民政策经费,不应等到3年之后一步到位。 <br/> 二是各项经费分配应该更加透明化。应该公开资金分配的原则,按人口比例或按项目投入分配相关经费,做到一目了然,减少人为因素。 <br/> 三是建议泰州市各部门每年明确一批扶持姜堰发展的办实事项目。正常工作不应列入办实事范围,确保把对姜堰设区的扶持倾斜落到实处。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主办)市财政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ya2014034号建议的答复函 候瑞华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撤市设区后加大对姜堰惠民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年初,姜堰撤市设区后,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具体要求,高度重视姜堰发展,及时落实同城待遇,持续强化服务支持,大力支持姜堰加快融入市区进程。 一是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自2013年始,市级出台的相关惠农政策,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农机化发展基金考核奖补等,已按“三年到位”原则将姜堰区纳入扶持范围。市财政将根据市级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承受能力,在3年过渡期内,区分农业项目和惠农政策,逐年加大对姜堰区农业项目的投入,推动惠农政策的落实。 二是支持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及时根据相关民生政策调整规定,确保市区共同负担的社会保障和民政福利项目,市区与姜堰标准差额部分,姜堰提高标准形成的新增财政支出,市对姜堰补助50%,三年内分别按40%、70%、100%的比例补助到位。认真做好测算,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加大上争力度,争取保留省级以上财政对姜堰原有的社会保障补助项目资格。推进市区社保政策一体化工作,对实行市级统筹的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加大市级统筹调剂金的调剂力度,支持姜堰相关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三是推进姜堰尽快融入中心城市。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尽快实施部分道路东延。实施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13年,补助姜堰生态转移支付资金410万元,加大对溱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力度。 就议案中所提具体建议,大致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方面。根据市区现行财政体制,市与海陵、高港实行财力分成,3年过渡期内,姜堰仍执行原省管县时财政体制,市不集中姜堰财力,并给予每年6000万元补助,且对姜堰因撤市设区减少的上级补助,市财政在做好上争的同时,给予相应补偿;同时,参照海陵、高港给予一定的社保等项目经费补助。姜堰撤市设区一年来,市财政不折不扣贯彻各项财政政策和落实财政资金,力度只增不减,2013年,姜堰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6亿元,比上年增加1.23亿元,可用财力明显增加,财政保障能力有所提升。需要说明的是:一方面,姜堰撤市设区后,由于财政级次的原因,导致市分配省下资金的时间滞后,年底的部分省级以上资金需结转下年下达,如建议中所提及的退役士兵安置经费(2012年省补助姜堰195万元,2013年市已实拨下达姜堰104万元,另有2013年省下此项资金结转待分配);另一方面,确因努力上争后,目前省仍未明确保留的部分民生项目补助资金,市财政在不集中姜堰财力的情况下,已考虑实施了打包补助,如建议中所提及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等,总体上对姜堰的转移支付资金只增不减。 二是民生项目方面。每年为市区人民办一批实事,是市委、市政府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之一。实事项目的征集筛选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新城区和老城区、城区和郊区的民生需求。姜堰撤市设区后,市委、市政府将姜堰作为中心城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大民生项目支持力度,2013年和2014年的市区改善民生实事项目充分体现了姜堰元素,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市区整体推进的实事项目全部包含了姜堰区,同时将姜堰区与海陵区之间的公路线路、道路接通等项目列入实事范围。考虑到设区前姜堰民生事业发展存在短腿的客观情况,下一步,在综合考虑市区建设发展的基础上,将优先把姜堰区教育、文化、卫生、公交等项目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范围,在确保项目数不低于市区平均水平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姜堰区民生项目的扶持力度。 今后,随着市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实力的逐步壮大和财政体制的调整,在市、区的共同努力下,姜堰的财政实力也会不断增强,必将加快推进姜堰全方位同城融合发展。非常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了很有价值的建议,这对我们改进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财政工作,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多提宝贵意见。 泰州市财政局 2014年5月26日 </br>承办单位联系人:吉江平</br>承办单位联系人电话:8688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