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5015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
标题
合力打造东部新城区促进泰州城建新提升
建议人
侯瑞华
代表意见
该部门在答复前能与代表电话沟通,答复中能与代表面对面交流讨论,答复后能认真按办复意见落实。
办结类型
B
内容
姜堰撤市设区后,姜堰由泰州市域副中心城市转变为泰州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东部新城区,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也存在着重重困难和挑战。除了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外,由于撤市设区,姜堰的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着如下问题:一方面,房屋征收搬迁、土地征用等费用标准逐步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的成本增加,财政供养人口的工资也逐年增长,而姜堰的可用财力并没有因为撤市设区得到增加,因此财政负担比以前更重。另一方面,撤市设区后,企业员工工资也不断增长,商贸服务业、房地产业等三产服务业的客源流失较多,而姜堰的交通和区位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提升,导致姜堰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方面的优势逐渐削弱,二产、三产发展的难度加大。综上所述,姜堰迫切需要泰州市级层面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合力打造东部新城区,促进泰州城建新提升,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围绕建设医药名城、生态名城、文化名城的目标,和打造长江三角洲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省长江南北联动发展的枢纽城市的战略设想,泰州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制定时,姜堰作为其中面积最大的一个行政区域,应当全面纳入、通盘考虑,确保统筹协调、共同发展。尤其是新规划的高速铁路、城际轻轨的交通枢纽选址,应充分考虑对对姜堰的辐射带动作用,规划设置快速路,建立与姜堰的快速交通联系。 2、作为东部新城区,姜堰在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等方面,应当享受和海陵、高港、高新区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尤其是对于姜堰城区与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高港港区、海陵火车站街区等重要联系道路的建设,泰州市级层面应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站前路,强化姜堰城区与泰州火车站的连接,加快推进药城姜寺路、海军路、药城大道东延,强化与姜堰梁徐、张甸等镇的交通联系,新建泰州中部干线,增强永安洲港口南北方向疏港能力,通过完善道路交通网络,提升姜堰交通区位条件,加快姜堰融入泰州的步伐,增添经济发展后劲。 3、从泰州市域城乡统筹发展和泰州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的角度出发,应强化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促进泰州城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姜堰设区较晚,前期高港港区、海陵高教园区、火车站街区等重大服务设施已经基本建设到位,泰州市目前还没有对姜堰区建设有影响的公共服务设施,因此,对于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尤其是一些拟新建、重建的重大项目选址,应优先考虑姜堰,以此提升泰州市对姜堰区的带动辐射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泰州中心城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发改函〔2015〕269号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 四次会议第ya2015015号建议的答复函 侯瑞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力打造东部新城区促进泰州城建新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姜堰撤市设区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东部新城的发展,将姜堰区作为主城区的一部分,启动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目前,市规划部门已完成了2030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及泰姜一体化、产业与区域发展、城市空间特色等四个专题研究工作,其中,《泰姜一体化专题研究》通盘考虑了海陵、姜堰、高港三区之间城乡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安排。 为了完善我市道路交通路网体系,促进姜堰与主城区的融合发展,我市不断加大对姜堰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截至目前,除海姜大道、G328和姜高线等3条道路外,迎春路-陈庄路接通工程计划年底通车,S353、S354即将实施,在不久的将来将有6条主干线通往姜堰城区。另外,今年328国道东延和姜高路东延将开工建设,S229全线一级化改造正在稳步推进,S232(泰州中部干线)前期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在资金方面,市本级加大对姜堰区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对姜堰区引长江原水工程、迎春路-陈庄路接通工程等项目安排了市本级资金补助。下一阶段,市本级还将在姜堰区的新328国道东延、姜寺路东延等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姜堰区的政策扶持,以加快姜堰区与主城区融合发展为总体要求,认真开展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工作,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实施到位,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好项目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泰州市东部新城建设的快速提升。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