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5034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农工办;财政局
标题
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
建议人
曹 慧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议案内容: 村级集体经济是村级组织和农村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有了发达的集体经济才能更好地扶持家庭经营及个体经济的发展,才能共同富裕。近年来,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然而经济薄弱村由于集体经济收入单一和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秸秆双禁等各项公益事业开支方面的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村级组织债务较为沉重。为进一步增强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夯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形成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建议泰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帮扶力度,促使我市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切实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解决办法: 一是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地级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重点帮助薄弱村尽快增强“造血”功能,使其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不断壮大。二是实行帮扶结对制度。与经济薄弱村实行结对帮扶的地级部门、企业要从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扶持经济薄弱村的发展并给予一定的帮扶资金。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ya2015034号议案的答复函 曹慧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级泰州市组建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薄弱乡镇的发展,先后组织实施了兴化里下河经济薄弱村通村公路建设的“南户北村”帮扶工程、对黄桥老区和里下河30个经济薄弱乡镇的“221”帮扶工程。2012年,市委、市政府又启动了全市脱贫奔小康工程,计划到2015年,基本消除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低收入人口和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村。此外,近10年来,在推进农村新“5+1”实事工程、农村新六件实事工程和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中,市政府尽可能向兴化里下河地区经济薄弱乡镇进行了倾斜。经过我们的努力,省、市有关部门对兴化里下河地区经济薄弱乡镇的发展也在资金、项目和政策上的给予了大力支持。 2007年,省政府在全省实施了省管县财政体制。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后,省对县(市)的各类专项资金不再经过市,由省财政直接分配下达到县(市);省级对县(市)安排资金或者出台政策时,地级市原则上不再承担对县(市)的配套,同时地级市不得集中县(市)的财力。尽管如此,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兴化里下河地区的经济发展,市从市级机关抽调人员到经济薄弱村任党组织书记,安排新农村建设及农村实事工程专项资金以及农桥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补助等用于扶持里下河经济薄弱地区的发展,有效改善经济薄弱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发展高效农业项目增加收入。2011-2013年,争取省财政资金800多万元帮扶近30个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13年,市扶贫办通过省扶贫办上争,力促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苏中与苏北结合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省政府从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里下河等经济薄弱地区的扶持,有力地促进了兴化里下河等经济薄弱地区的经济发展。 曹慧等代表,扶持里下河等经济薄弱地区加快发展,是我市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争创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举措。5月27日,在省政府来泰州调研督查相关工作时,我们又再次向省政府提出了制定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苏中与苏北结合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加快发展政策意见》实施方案的建议。在明年启动实施新一轮扶贫工程和挂钩帮扶工作时,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新要求和市委蓝书记对扶贫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探索对兴化里下河经济薄弱镇村及低收入农户的帮扶机制,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主动帮助兴化里下河经济薄弱乡镇争取省以上更多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的扶持,用足用好市级有关扶持政策,着力指导培育壮大兴化里下河地区特色经济板块,帮助兴化里下河经济薄弱乡镇谋规划、拿方案、上项目,力争兴化里下河经济薄弱乡镇的发展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在转型升级的征程中实现兴化里下河经济薄弱地区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扶持政策的激励下,在你们的关心支持下,兴化里下河经济薄弱镇村的发展一定会日新月异,兴化里下河经济薄弱镇村一定会早日实现全面小康。 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 日 单位负责人:姚灿华 联 系 人:赵子忠 联系电话:8688616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