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071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人大办;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兴化市政府
标题
关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建设美丽田园乡村的建议
建议人
苏久红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农业文化遗产是农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大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利用传承,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同时,保留农村的自然风貌、乡土风韵,打造特色美丽田园乡村。 一、遗产现状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共有50个传统农业项目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其中我国15个。2013年5月,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成为我国首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凭借其悠久的垛田农耕历史、典范的水土利用模式、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多彩的垛田传统农耕文化、绝美的四季景观资源等六大特征,于2014年4月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成为江苏首个也是目前唯一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作为一种沼泽洼地土地利用的典范,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经历了利用自然、架木浮田到就地堆积的“造田”过程,是独一无二的湿地农业生态系统。兴化垛田地貌主要分布于垛田、千垛、沙沟等乡镇,总面积47万亩,核心区6万亩,以果蔬种植和水产养殖为主。如此规模的垛田地貌集群,在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绝无仅有,被称为“天下第一田”,并记录于《不列颠百科全书》,2011年12月垛田地貌被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文保单位。该系统对研究里下河地区生态环境变迁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7月,经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的综合价值约为687亿元,其中:载体价值约363亿元,服务价值约324亿元。 二、面临问题 当前,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这一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已成为兴化、泰州、江苏乃至中国的一张靓丽名片,但在遗产的保护方面,思想认识不够,缺少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尤其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东扩、南延的建设总体规划与垛田的保护相冲突,加之道路交通的建设,导致垛田大量被占用、破坏。同时,垛水相依的独特地貌,因缺少项目、资金的支持,导致河沟疏浚、水源清洁滞后,影响了生态环境的提升。 三、外地做法 2017-2018年,兴化市人大先后组织赴云南元阳、贵州从江以及浙江湖州等地,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是成立管理机构。云南红河州成立了处级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世界遗产管理局,州政府每年划拨1000万元财政资金作为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元阳县将原挂靠农业局的遗产管理局升格为遗产管理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并设立1名副县级常务副主任;浙江湖州成立“湖州桑基鱼塘系统”管理委员会、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 二是强化立法保护。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云南省红河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红河州政府制定了《红河哈尼梯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从江县制定了《从江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浙江湖州颁布了《湖州市桑基鱼塘保护区管理办法》,为依法依规保护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给出了法律依据。 三是助推产业发展。红河在机场、高铁等窗口强化遗产的宣传,元阳县依托哈尼梯田这一世界遗产,由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积极打造5A级旅游景区。从江县以“养心圣地、神秘从江”为主题,将文化遗产与传统村落相结合,助推农旅融合发展。浙江湖州将桑基鱼塘文化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建立桑基鱼塘系统历史文化馆,强化中小学教育,打造了全国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四、工作建议 农业文化遗产关乎人类的未来。目前,泰州州拥有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这一江苏唯一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泰兴银杏栽培系统这一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实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议在泰州市级层面加大遗产保护的力度: 一是启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由泰州市人大牵头,启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规,以此来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建立农业文化遗产管理机构。设立泰州市级农业文化遗产管理专职机构,对全市农业文化遗产实行刚性管理,防止遗产的占用、破坏,确保世代相传。 三是加大农业文化遗产资金投入。垛田传统农业系统、银杏栽培系统不仅仅是兴化、泰兴的农耕文化,更是泰州大市农耕文明的典型代表,建议泰州市设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加快规划、建设农耕文化展览馆,实现遗产的动态保护和文化的有效传承。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苏久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建设美丽田园乡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垛田是我市里下河地区一种独特的农田地貌,是传统生态农业的典型,是泰州的一张靓丽名片。2011年12月兴化垛田被江苏省政府确定为第七批省级文保单位,2013年成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4年4月联合国粮农组织正式评定“兴化垛田”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保护和传承垛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当前实际,常委会认为必须采取立法手段,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2017年6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通过《泰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紧开展《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立法前调研,做好立法相关准备工作,适时启动《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制定工作。 在此,也恳请您继续关注垛田保护相关立法工作,多献良策,多建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