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7026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财政局;农工办
标题
关于加大村级运转经费补助标准的议案
建议人
刘美萍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案由:村级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有了较大提高,但实际需求相比补助水平仍然偏低,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案据:村组干部报酬偏低,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报酬远远低于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村级运转经费不足,较多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低,收入匮乏。债务负担沉重,短期内难以化解,增加“两委”负担,工作阻力大,沉重的债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各项公益事业的建设,危及农村的社会稳定。 解决方案: 一、加大运转经费支付力度,提高村级运转经费补助标准,特别是经济薄弱村,保障村级运转需要。充分考虑村级干部工资收入与务工人员收入之间的差距,以及物价水平变化、必要的公共服务支出。科学计算村级组织运转成本,适当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二、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能力,建议上级政府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助、项目支持等支持村级开辟增收渠道,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三、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建议加大公益事业投入力度,公共财政供给实现均等化,充分考虑经济困难的村居,加大倾斜力度,切实减轻村集体经济负担,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村级债务化解机制,落实监管机制。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ya2017026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美萍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村级运转经费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政部和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切实控减村级集体债务。同时,不断加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农桥建设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等各项工作。2016年,全市共建成“一事一议”奖补项目1016个,省级农桥710座以及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13个,有效改善了农村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 目前,我市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标准由2008年的村均10万元提高到村均20万元,基本满足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农村公共运行维护以及其他必要支出需要。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村民委员会为村民自治组织,村级组织运转不能完全依赖上级财政补助,应通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村级收入来源等途径实现。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指导各地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促进村级组织建设。二是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深化帮扶机制,指导经济薄弱村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或集体农场为主要经营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增强经济薄弱村自身造血功能。三是继续加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工作力度,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创新机制,超前谋划,加快建设“强富美高”的泰州新农村。四是积极清收债权,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建立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台账,健全和完善村级“三资”监管平台,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机制。 泰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