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099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农工办;纪委;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
标题
关于解决村级财务不规范问题的建议
建议人
王坚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案由分析: 村级财务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当下,不少村的财务管理现状可概括为“四难”,即:村民难参与、公开难到位、民主难实现、管理难规范。具体表现为: 1.账务处理不规范。科目核算性质不明,科目乱设乱用,随心所欲,部分村无往来明细,账目不清,科目设置单一,包容面太广;不及时处理账务,跨年度核算,漏记现象时有发生。 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手续不齐全,无合同无结算无附件白条支付,坐收坐支,非财务人员管理现金,白条抵库,大额现金支付,不严格实行报账制,备用金超限额,集体资金私自出借甚至挪用现象,违规举债进行建设,村集体乱收费。 3.财务公开流于形式。重表面轻实质,重事后轻事前事中,公开不及时、不详实、不具体、不规范,公开形式单一,质量不高。 4.监管不到位。内部监督乏力,审批不严;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财务清理走过场,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去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乡镇审核把关不严;县级审计面窄,无执法权力。 5.约束机制不健全,财经纪律贯彻不力。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自搞一套,财务人员听之任之,或同流合污,造成财会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违章未究。 五点建议: 1.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在资产、收支往来票据、财务处理、“三资”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做到严格规范,同时,要切实建立健全票据管理、财务审批、民主监督、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夯实财务管理基础。 2.发挥民主理财作用,落实财务公开。推选威信较高、公道正派、 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业务知识水平的人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一要参与事前监督,制定收支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等重大决策事务;二要参与事中监督,对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经济活动的运行情况,财务记载的真实情况进行检查;三要参与事后监督,对财务计划及经济活动的履行情况,对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合同结算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四是要监督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要让财务公开让群众看得明白。 3.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要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切实建立起监督检查制度,以乡镇纪委牵头,乡镇财政所为主体,抽调专门人员,对账务进行定期检查,杜绝坐收坐支、白条支付、资金挪用等情况发生。对不进农村公共资源交易、虚报冒领、白条抵库、违规操作等违反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坚决实施惩戒,对构成违纪的要适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强化审计监督,加大监管力度。要加大县级纪委的办案力度,强化县级相关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职能,落实农村财务抽查审计制度,部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不能心慈手软,偏向袒护,通过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乱象,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5.深入开展“三解三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是泰州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老百姓期盼着泰州市人民政府、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及大市级层面的相关部门,兑现做法工作报告中的承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王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级财务不规范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办从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入手,不断探索创新财务管理机制,强化管理和监督,扎实抓好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市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有一定提高。具体表现在: 1、建章立制、保障有力 在认真抓好已出台制度执行的同时,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去年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我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制度和措施上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同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自2016年起,全市统一设置二级会计科目,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2、创新机制、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村级账户管理。规定所有村组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村级帐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平调或体外循环。在确保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分配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前提下,规范帐户管理,做好村级财务核算。兴化市为强化村级资金管理,促进村级资金保值增值,将村级资金全部归集到市设立的“现金池”账户,年可增效益800多万元。截止去年底,全市100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实行了村组资金、村组帐务以乡镇 “双代管”,全市代管村级集体资金达33.8亿元。 二是规范集体资金管理。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上争资金、各类项目补助资金等所有款项,必须通过转账方式转入银行或代理机构,严禁直接收取现金。对村干部工资发放、办公经费报支、村级债务偿还、工程项目付款、农户各项补贴补偿款发放及“两工”补贴等,不论金额大小,均采取非现金结算方式。目前靖江、兴化、泰兴基本实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管理管理模式。 三是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规定村级所有支出,必须实行“先理财、后审批、再入帐”的管理模式,支出发票必须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查,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报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记账。并要求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确定为不符合财务规定开支的事项,坚决不予报销。目前,全市90%的乡(镇、街道)均实行了“先理财、后审批、再入帐”的管理模式。 3、民主理财、强化监督 一是强化民主理财监督。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正常开展民主理财,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民主理财小组按月逐笔逐项审核财务收支单据,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收支单据不能入帐,对重要财务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在规范民主管理程序上,多数村实施了月核、季审、年度清理的民主管理模式。 二是强化财务公开监督。规定村级财务定期公布,收支数额大、业务发生频繁的村逐步实行按月公布,每月10日前,须公布上月度的集体财务信息;业务量较少的村每季度公布一次,每季首月10日前,须公布上季度的集体财务信息;年终须公布村级各项资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使用以及财务决算情况。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及时专项公开。 二、存在问题 1、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执行难的现象。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少数镇(街道))虽然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执行情况不太理想。一是非生产性开支控制不严格。二是大额资金拨付手续不规范。三是超预算使用资金。四是工程建设项目、用工支出不规范。 2、财务公开质量不高。虽然各镇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等都有明确规定,但部分村在实际操作中打折扣。抽查中发现少数村公开内容过于笼统,有关费用支出只公布一级科目,把隐性开支和不正当开支列到“其它支出”栏目中,村民犹如雾里看花,无法了解资金详细用途和去向。 3、财务监督机制失灵。少数村民主监督形同虚设,对工作存有不负责态度,敷衍了事,只是象征性的签字、盖章,理财只是走过程,流于形式。少数乡镇经管站未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对有些手续不全面、支出不合理、程序不规范、票据不合规的现象不能进行有效的制止和纠正 三、下一步措施 1、强化农村财务制度的执行力。虽然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制度、帐务处理程序已经基本建立健全,各地也有好的做法,但从调研的情况看,目前缺少的不是制度,而是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不够。要求各市(区)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制度逐项进行梳理,严格按照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把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2、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农村财会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组织做好对村级财会人员、乡(镇、街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人员和民主理财人员等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围绕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 3、强化专项检查监督。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每年至少开展2次。对财务管理混乱、村民意见较大的村,要求各市(区)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纠正。 4、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追究形式,按照工作内容、职责和程序从最终环节查起,实行“谁失责、谁担责”。对因指导不力、管理不严、处置不当引发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执行制度不严格、私设账外账、做假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