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10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物价局;交投公司
标题
关于延长市区夜间免费停车时间的建议
建议人
周洪亮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海陵区范围内有诸多住宅小区因建设之初未能规划地下停车场,均为地上停车泊位。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私家车数量亦是不断增长,原有规划停车位数量已严重满足不了实际使用需求,很多小区私家车主占路道、占绿地随意停放,导致路道被占拥堵、绿地被占破坏。调整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间范围,引导拥堵小区内私家车主就近停放道路停车场,一方面为小区治堵,另一方面扩大道路停车场利用率,体现公益性。 建议: 延长夜间免费停车时间,早上8点以后开始收费。将停车收费时间从原来的7:30—22:00,改为8:00—21:00。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周洪亮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泰州价格工作的关心与厚爱。您提出的“关于延长市区夜间免费停车时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区停车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市政府于2014年12月24日下发了《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政规〔2014〕11号)。该《办法》规定城市道路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同时按照“四高四低”(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地上高于地下)的差别定价原则,公布了不同区域的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二、实施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原因 对市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倡导市民绿色出行,能不开车尽量不开车,缓解城市拥堵,保障市民出行畅通、安全,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二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效解决城市道路“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重点遏制一些车主长期占用公共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利用率、周转率,使临时上街办事的市民有地方停车。三是引导车辆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美化市容环境,改善交通秩序,树立中心城市良好形象。 三、关于老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 老小区建设时没有考虑到停车位的问题,小区周边也都是些较为繁忙的街道,给小区业主停车带来了很多不便。为进一步解决老小区停车难问题,在老小区附近已配建和正在配建地下或地上停车场,目的就是缓解老小区停车难和道路拥挤的现状,通过价格杠杆促使车辆停入停车场。由于老小区一般位于主城区,附近商铺较多,停车需求量大,实施道路停车收费,且道路停车收费标准高于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可以促使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或短时间停放于道路,相对缓解交通拥堵的现状。小区业主可以和附近停车场签订协议,停放车辆实行包月政策,这样每天晚上停车难和周末如何停车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 四、关于道路停车收费时段问题 综合考虑商业营业服务时间等因素,在一些极度繁华的道路,停车收费时间较长,因为从早到晚人流量、车流量很大,即便提前结束停车收费时间,车位也很可能是商家或顾客停放,附近小区业主未必能停到车位。为了道路的通畅,直至人流量、车流量相对较少时,才结束道路停车收费。同时,根据人流量和车流量,在主城区一类地区也有道路停车收费时段较短的,如静安路是8:30-21:30,五一路光孝寺段是8:00-18:00,人民西路1-4号停车场是8:00-19:30,海陵南路1号停车场是15:00-21:30。 五、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 我局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市区道路停车收费路段,规范市区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积极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停车服务环境。同时,加强道路停车收费资金监管,必须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用于支持发展公共交通及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泰州价格工作的关心与厚爱。 泰州市物价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