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004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工商局;商务局;质监局
标题
关于规范电商经营行为 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建议
建议人
吕加太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近年来,全市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发展框架基本完善,形成一批示范电商平台企业和泰州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销售额迅猛提升。由于电商经营行为日趋复杂,商品和服务促销等行为的花样不断翻新,由此引发的投诉、举报也呈上升趋势。如商品信息审查不严、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商业欺诈等等。究其原因:一是少数电商企业和个人鱼龙混杂,依托网络隐蔽复杂特征,法律意识淡薄,诚信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不强;二是电子商务新型市场有别于传统业态,相关管理部门政策宣传和监管措施跟不上新型市场业态发展速度;三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增强。所以在大力推动电商发展的同时,需规范电商经营行为,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建议: 1、加强部门监管职能,强化电商企业自律。要建立电子商务联合监管网络,明确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切实履行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责任。要充分依托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召开政策提醒会,发放政策提醒函,增强电商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引导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电子商务。要加强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自身的诚信建设, 发挥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和电商践行的信用合力,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以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为主导,划分电子商务主体的监管等级,建立电子商务违法经营主体黑名单。 3、畅通投诉化解渠道,加大查处违法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新闻舆论监督、消费者舆论监督和行业协会的管理监督,发挥12345、12315等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做好电子商务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极少数违法行为严重、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B” 泰工商函〔2016〕28号 泰州市工商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jy2016004号建议的答复函 吕加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商经营行为 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网络交易监管,与传统商品交易监管相比,牵涉面较广,涉及部门较多。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行为监管的新内容、新途径和新办法,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强化规范引导。每年组织开展4次以上的网站巡查任务,检查600多家网站,确认主体资格,规范交易行为,督促完善各项自律制度。每年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重点针对大型交易平台和重点网站,使其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和法定义务。组织实施亮照亮标工程,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公布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或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的电子标识。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14年起,持续开展“红盾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违法广告、侵犯商标专用权、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共查处网上违法案件39件,罚没款45.6万元。2015年,开展了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抽检了小家电、开关插座、汽车垫、皮鞋等商品45个批次,对网络监测的运作、流程、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三是开辟网上维权通道。开展“12315进平台”活动,指导全市9家网络交易平台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加强与线下12315消费维权体系的联动配合,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形成网络交易纠纷调解处理规范,提高消费纠纷处理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体系: 一、充实监管力量,健全体制机制 在泰州市级层面,我局进一步加大对网络交易监管的组织保障力度。目前,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已明确由局长主管,并安排一名副调研员协助专管。网络交易监管处也加强人员配备,增加了一名专职监管人员,并通过招聘了一名计算机专业人员,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 2016年6月,我局还将建立由工商、商务、质监、公安、物价、人行、银监、邮管、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电信、移动、联通、电子商务协会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网络交易监管专家顾问团,加强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数据互通、联合执法,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效能。 在县(市、区)层面,我局正努力推动网络交易监管机构的单设。目前,已走访了靖江、泰兴、姜堰、兴化和高港五个市、区的市场监管局。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至少有三个市、区的市场监管局单设网络交易监管科。 二、推行“挂标亮照”,实现规范管理 依托省工商局开发的“一中心一平台”,即网络交易监测中心和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挂标亮照”工作。2016年9月底前,网络交易监测中心内7545条网站数据做到全部核查到位,有效网站中申领、公开“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的比率不低于60%,2017年底,实现全面挂标。2016年底,对于网络交易监测中心内917家取得工商登记的网店数据做到全部核查到位,有效网店全面实行亮照经营。2017年起,实现“一中心一平台”网站、网店数据的定期更新、维护。 三、加强执法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2016年5月-11月,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2017年起,每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我市实际,开展1-2次有针对性的执法行动。 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2016年已争取到抽检计划120批次,抽检经费20万元,将根据网购投诉热点,确定检测对象和检测品种。6月-9月,联系检测机构实施抽检。2017年起,力争实现监测常态化,逐年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 加强行政督查和指导,2016年6月底前,召集我市网络交易平台及大型网站,开展约谈活动,督促其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在“双11”和“双12”期间,组织开展针对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交易行为的在线监测,重点加强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内促销活动经营者的监测监管。 四、受理投诉举报,健全维权体系 目前,我局已在全省率先探索12315、12365、12331“三线合一”工作,努力实现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投诉举报热线的互联互通,为更好的受理和处置各类电子商务投诉、举报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将消费投诉举报作为网络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抓好“诉转案”的督查督办工作。 2016年底前,我局还将联合市消协,积极探索网购消费警示机制,借助微泰州、泰无聊等公众平台,定期发布网购消费提示、警示,推进消费投诉公开,加强消费引导,倡导理性消费,从源头上减少网购纠纷的发生。 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3日 单位负责人:蔡忠云 联系人姓名:梁锦鸿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60607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注:在右上角“X”处标明答复类型,即“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