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190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医药高新区
标题
关于综合治理社区人户分离, 创新政经分开管理模式的建议
建议人
任志强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村组搬迁,我市部分社区的户籍人口大量外流,导致流出社区和接收社区的管理压力增加,群众办事流程复杂度加大。例如,拆迁安置在另一个地区的,日常办事要回原居住地。如何实现户籍管理向人口管理转变,是做好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城镇规划、社区资产管理等工作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更好更优地服务辖区居民,故提议实行“户籍”与“经籍”分流管理的建议。 一、公安机关加大对户籍管理的力度。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应加大户口清理力度,对空挂户及时进行清理,努力做到人随户口走,人走户口销。社区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登记造册备案,便于利益分配的管理。公安部门应尽量提供便民措施,保证居民户口的正常迁移,努力控制人户分离现象的进一步增加。社区民警要深入社区,准确掌握辖区户籍人口以及流动人口的实际变动情况,对于已发生人户分离的人群应以实际居住地为主,配合街道动员居民将户口迁移至实际居住地,对于一时无法迁移户口的也要进行登记,建立辖区人户分离的数据档案,主动控制新增人户分离人口。 二、完善以城区内部人口为基础的信息数据库。加强整合公安、民政、计生、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基本信息,实现数据共享。以数据库为基础,各职能部门要适时更新,丰富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及时对人口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家庭婚姻等信息实行统一专项管理。同时,将共享数据库作为内部人户分离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实有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鲜活,实现信息共享。 三、创新政经分开管理模式。通过调研苏州高新区管理模式发现,苏州枫桥街道自2005年起实施政经分开管理模式,把基层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分开,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划归社区管理,经济职能留在股份合作社,原有24个行政村整合为7个社区,将原各村集体经济实行股份固化,资金、资产集中管理运营,增强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居民分红收益显著提高,实现了居民办事便捷化、收益股份化的转变。目前我市拆迁异地安置量大,镇街之间、社区之间跨区域安置,群众办事极为不便。目前,大部分地区完成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不少拆迁完毕的社区已经具备了政经分开管理的基础。建议一是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先试点后推行,加快居民向股民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二是对原各村集体经济进行集中管理运营,在增强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任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社区人户分离创新政经分开管理模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服务管理新途径 一是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2006年以来,我市开展了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为主导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村级组织形成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股份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初步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活动和收益分配行为,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2016年以来,根据中央和省要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固化到户”试点,探索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截止到目前,全市已组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1573家,其中,泰州医药高新区51个村(居)全部组建了社区股份合作社。 二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服务管理工作。2017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泰发〔2017〕19号),要求市(区)出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边界不清问题。医药高新区于2014年就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户籍管理时间节点、成员资格变动管理办法、新增人员成员资格界定等,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信息采集,实行成员动态管理,初步实现成员福利与户籍的剥离,为探索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奠定了基础。 二、推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着力创新人口服务管理 2016年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宽落户限制,实行本市范围内居民户口通迁制度,构建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护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户口登记管理,明确户籍登记流程及基本要求,除《规定》明确的可以强制迁移的两种特殊情况外,凡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这两个基本条件的,全市常住户口均可实现户口通迁。同时,不间断组织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核实重复户口,控制人户分离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政经分离”治理模式 一是全面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到人、固化到户”改革。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抓紧抓实成员界定、股权配置等关键环节,确保成员界定准确有据、股权配置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实行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积极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 二是积极探索“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在村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社会事务由村委会负责,经济工作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形成村党组织、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各负其责、良性互动的村级基层治理体系,使集体经济组织回归经营管理职能,专职发展村集体经济。 二、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实有人口管理力度 进一步加大政策调整和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将户口迁移到实地居住。开展实有人口基础调查,摸清人户分离基本情况。对于户口暂时无法迁移的,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加注实际居住地信息,加强服务与管理。督促市(区)结合实际研究相应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人户分离”现状。积极推广高新区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库的创新做法,着力将户籍与农村集体“三权”权益剥离,实现户籍管理向人口管理转变。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