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67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教育局;财政局
标题
关于解决学校食堂运营经费不足的建议
建议人
叶红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高港区现有学校食堂34所,其中,中小学食堂16所,公办幼儿园食堂10所,民办幼儿园食堂7所,中等专业学校1所。在校就餐人数大约21222(不含民办幼儿园),每年各学校水电气费用2万——12万不等,教师陪餐费用2万——6万,这两项费用目前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在公用经费支出中占比为9%-18%。对于规模较小的学校而言,财务负担较重。 建议:1.市政府对承办食堂的学校出台指导性、差别化补贴政策,对学校公用经费实施补贴。2.实行统一配餐制作,减少学校支出,降低风险隐患。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教育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16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叶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学校食堂运营经费不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物价水平的逐步上涨,学校食堂运营成本确有增加,且学校食堂的水电气等费用又必须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对规模较小的学校而言,公用经费确实比较紧张。为了解决中小学幼儿园包括食堂运营等方面的经费不足的问题,按照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市、区两级财政积极落实各类学校公用经费,幼儿园和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同步提高至770元/生 年,初中公用经费标准按照省定标准的110%执行,即1100元/生 年。据了解,高港中小学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已按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公用经费提供了一定保障。关于教师陪餐费用问题。从今年起,市财政已安排市直学校教师伙食补助费300元/人 月。我局将建议高港区教育局积极向区政府上争,尽快将区内中小学教师陪餐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的负担。关于学校食堂的管理问题。目前各项政策都已十分明确,采取何种形式供餐,由各地、各校自行确定,因地制宜、因校而宜,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保本经营的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我局将督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阳光食堂”平台运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地抓好食堂管理,努力让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称赞。 泰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