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70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城管局;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指导的建议
建议人
顾玉祥
代表意见
泰州市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承办人员高度负责,对建议事项有调研有分析有措施,对知道各市区域市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知道性和操作性。
办结类型
A
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明确要求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城市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城管工作又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环节,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然而城管工作城管人所遇到的瓶颈和困惑,还有待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 一、职能不清或难以履行的问题。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试行和推进过程中,各地城管部门相继需履行“7+1”或“8+1”职能,但许多地方往往是会一开,文件一发了事,而对于相关职能的界定不清晰、履行相关职能所需的人力物力不明确等现实问题就少有人问津了,导致了一些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城管部门虽有职能但又无能为力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有业内人士就讲:城管就是只破筐,别人怕烦的事项就往里装。城管就是个试验岛,成功与否都跑不了。 因此建议:对各市区城管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厘清并详细注解,同时,在有些职能的划转上也要遵循“事随权走、人随事走”的原则,而不是将职能一划了事。 二、执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城管系统内规范化建设要求机动车的配制达到“一人一座”,而公车改革后只能是“两人一座”或“三人一座”,城区框架又在不断拉大了,给队伍快速机动带来制约;目前都在提倡或要求执法全过程记录,而执法记录装备齐备的几乎没有;城管执法人员遇到暴力抗法,到了公安机关有时会按照民事纠纷的甲乙双方来处置,现在好点了,但你必须提供音像资料证明:在你没有动手的前提下被骂被打,才有可能将对方定为阻碍执行公务,等等。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单位能够加强这方面的调研,帮助城管部门解决好相关执法保障问题。 三、执法管理合力不强的问题。一些看似违反了市容管理条例的行为,其实还同时违反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但一些相关职能部门不太愿意去管,都习惯于推给城管部门,而城管部门的制约措施相对较弱,往往事倍功半。比如:机动车辆占道经营(目前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城管在通常情况下只能批评劝离,再不听就要查扣物品,往往在这种情形下就容易发生反管理现象,甚至是暴力抗法,而如果是公安交警部门按机动车违停来处置,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了;再比如:在烧烤整治中,相关部门过份强调烧烤占道的违章行为,而有意回避市民群众真正深恶痛绝的油烟污染和食品卫生问题,把城管推在一线,结果还是事倍功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占道清理了,但市民群众对油烟污染和食品卫生问题还是投诉不断。 因此建议:各地政法委和城管委应加强调研,统筹协调这方面的工作,能够在城市管理方面多出一些事半功倍的好机制、好方法。 四、少数民族摊贩管理难的问题。这些少数民族摊贩(以新疆人为主)主要在市区从事烧烤、皮具、农副产品等项目的经营,绝大多数是违章占道经营,有的还在当街宰杀活羊,并且不服从管理,各地城管部门也都遇到过少数民族摊贩抗法事件,但多数是不了了之,有的甚至还要“割地赔款”,为此,城管部门不但要承担“管理不力”的责任,还要背负“欺软怕硬”的骂名。在这一点上,城管人其实是最冤枉的,他们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上级或领导都要求要讲政策、讲策略,而具体如何操作,没有哪个能给予明确,大家对此项工作好像都比较“忌讳”。 因此建议:泰州市级层面要统一要求,加强对少数民族摊贩的依法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由城管、公安、民宗及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来共同宣传、教育和管理。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城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jy2018070号建议的答复函 顾玉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指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研究,并提出宝贵建议,您的建议对我们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摆上重要位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2015年,在全国第三次城市工作会议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明确提出推进综合执法,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要求。2016年8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35号)中,对贯彻中央37号文件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6月,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草案)》,强调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重要性;要求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综合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同步划转;强化一线行政执法力量,各市在城市管理网格单元的实际执法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总数量的90%;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城市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五;深化部门配合协同管理,市、县政府应当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文件精神,泰州市自2016年以来,在市编办的牵头组织下,积极推动执法体制的改革,先后赴省内外多个城市进行学习、调研、考察,结合我市实际,拿出了我市的改革建议方案。方案在管理职责、机构设置、推进综合执法等方面严格遵循了中央37号文件改革要求,目前方案正由市编办牵头征求各部门意见。在社会各界为城管鼓与呼的同时,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把握发展机遇、抓住改革机会,从内部开展“微革命”,积极主动策应国家对城管顶层设计,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发展水平,实现“上”与“下”、“内”与“外”的良性互动。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以创新为引领,进一步推动城管事发展。2017年,我局创新提出“党建动力源386工作法”,通过党建强队伍、促业务、惠民生,形成了“1+N”深度融合党建新格局”的思路。设立市级机关首家“党员组织生活馆”,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凝聚人心、激发动力,系统上下呈现出党建工作与城管工作互促共进、融合共赢的生动局面,成效显著。2017年,泰州城管系统作为主力军,为泰州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创成“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作出贡献,荣立集体二等功。“党建动力源386工作法”、“靓城风暴”、“生态保障园”、“深度清洁”等创新举措得到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2018年,我们将围绕“民生领域”,开展“垃圾革命”、“厕所革命”、“泊车革命”、“摊点革命”、“出行革命”等“五微革命”,致力实现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和城市党建高质量。 二、以立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制建设。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我局抢抓机遇,迅速开展立法起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先后牵头起草了《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泰州市便民服务亭管理暂行办法》、《泰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泰州市市区公共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置管理办法》、《泰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处理实施意见》、《泰州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其中《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泰州市便民服务亭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上半年正式实施。今年,将继续推进其余文件的成熟和出台。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施行,将对城管执法破解难题、打破瓶颈、消除盲点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以科技为保障,进一步提升精细管理水平。2017年,我局建成市农业开发区数字化平台,完成三市四区数字城管系统对接及数据共享,实现地理基础信息数据的整合共享。以贯彻执行省住建厅《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为契机,开发建设了新的泰州市城市管理数字执法系统,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在市政府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依托数字化平台建设了执法调度指挥系统,配备了280部执法终端、130部执法记录仪和28台车载执法仪,开发了城管执法通APP。今年,我们将依托“互联网+城管”,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转型,充分运用官网站点、微信平台、执法系统、便民电子地较长等各类信息技术手段,让数据快捷传输、高效共享,实现虚拟和实体的交相辉映。 四、以城管委为平台,进一步发挥高位协调作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为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我们及时调整市城管委组成成员,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40余家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台《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市城管委工作例会制度》、《泰州市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决定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实施对各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对策和解决措施,通过亮丑、点评、公示,有效推动各区城市管理属地责任的落实,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全市城管工作取得新进步,市容市貌明显改善,环境卫生持续好转,城市形象和品位大幅提升。 城管执法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我们相信,随着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治理的不断进步,和城管人自身的不懈努力,城市管理工作一定会迎来改革发展的春天,城管事业在新时代一定会有新的机遇、新的作为。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入研究和关心关爱,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5月14日 单位负责人:董维华 联系人姓名:蒋文彬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1351515995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