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34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交投公司;金控集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标题
关于规划建设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建议人
孙正坤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随着环保意识的越来越强,新能源汽车自问世以来,受到广大用户的欢迎,更是下一步发展的趋势。但随之带来的问题是,充电成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居民小区的居民从高层房屋中私拉电线到底层充电成为一种普遍现旬,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规划建设部门能够适时启动新建小区充电桩建设,并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试点改造。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孙正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严格新建住宅项目小区规划标准,切实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要求。从2019年9月开始,新建住宅和公建等项目,在地块出让时规划条件中明确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与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同时须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市住建局施工图审查中心也已同步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审查范围,并依法对充电设施建设进行质量监督、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监管,确保建设要求落到实处,方便广大市民生活。 2.已建住宅项目配建的新能源充电桩和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问题。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业主购买的产权车位,在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可到国网泰州电力公司申请,由业主自行决定安装和拆除充电设施。对老旧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周边地区开发、停车设施建设等,在新增停车泊位建设安装充电设施。截止目前,国网泰州公司已在碧桂园凤城府、柏悦府建设8个充电桩。交投公司在凤凰佳园1期小区建设7KW交流充电桩30套,凤凰曦城小区建设60KW直流充电桩2套,锦绣华庭小区建设了7KW充电桩28套。今后,国网泰州公司、交投集团等将继续以城区小区(含老旧小区)为重点建设区域,对有需求和查勘符合建设条件的,及时立项后进行施工建设。 3.关于充电安全的问题。充电安全的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需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关注、协调和解决。近年,我局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多次对小区私拉乱接充电线等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今后,我们也将督促各物业企业加大充电安全巡查力度,进一步维护好小区充电安全。 今年4月,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明确在全省各个乡镇建设近3000个充电桩,建成后新能源汽车用户在江苏全境,平均5-10公里就可以充电,这也将会极大方便人民群众使用新能源汽车。 以上答复当否,请孙正坤代表指正。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