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42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民政局;发展改革委
标题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源投入养老服务的建议
建议人
黄书华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底,泰州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8.5万人,位列全省第三,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全市呈现出户籍人口老龄化、老龄人口高龄化、高龄人口失能化三大特征。 预计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5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30%。通过调研分析:医疗保健是排在第一位的养老需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上门看病、上门做家务和康复护理。 养老服务归根结底是一种市场行为。发展养老服务,关键要靠市场。只有市场竞争充分有序,才能促进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 二、存在问题 多年来,政府主办、社会协办的养老投入模式造成了我市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之间的不平等竞争,不利于鼓励民间资本对养老服务产业的投入。 我市144家养老机构中民办养老机构才48家,床位15373张,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1.8%。同时,养老机构普遍面临营利困境,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长期依赖财政拨款,改革创新动力不足;营利性养老机构面临社会舆论压力,利润分配半遮半掩。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政府虽然提出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服务设施的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化、市场化,仍缺乏具体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养老服务业的准公益性导致投资回报率低,吸引不了民间资本。养老服务市场的低回报率使之对资本市场没有足够的吸引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尚未形成。 三、相关建议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方向是多元化主体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必须强调政府责任,鼓励引导规范民营资本发展养老服务业,协助、鼓励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使有限的社会养老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为此,提二点建议: (一)优化养老理念,营造产业发展环境。 养老观念的转变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努力。政府一方面应当整合养老资源,尊重市场规律,支持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寻求自身的合理利益,鼓励多元主体进入养老领域,参与经营养老服务机构,发挥社会资本的重要作用,从供给侧一面推动养老服务业提档升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老年人的收入保障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购买能力和购买意愿,加大宣传力度,改变老年人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提升老年群体消费信心,将潜在需求转换为显性需求,从需求侧一面挖掘有效的养老服务需求,活跃老年人消费市场。 社会参与主体应当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从养老服务供给角度入手,积极研究养老服务业的各个产业链,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向,发展规模经营,从而增加市场竞争力。近年来的月嫂服务行业就比较火热,社会对待老人和小孩应同等重视。随着社会化养老床位的不断增加,老年人口高龄化、失能化加剧,以养老护理专业培训为基础,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长期照护服务,为养老机构提供护理人员专业培训、运营管理和护理员队伍输送服务的专业养老服务供应企业,正好适应市场需求,也应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宣传引导家庭和个人履行赡养义务,发展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养老和志愿结对养老,营造敬老助老社会氛围。 (二)政策扶持引导,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要在贯彻落实现行的养老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泰州实际,创造性研究出台实施细则, 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养老服务业,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扶持引导社会组织以及家政、物业等企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引导扶持社会力量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让更多的服务设施正常工作、发挥作用。要特别重视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满足他们医疗保健的需求。 建设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配餐中心或中央厨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助餐送餐服务。 探索乡镇敬老院向社会老人开放的激励机制,鼓励乡镇敬老院公建(办)民营,通过总体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转给社会组织、企业或有能力的个人运营,面向社会开放,提高床位使用率,盘活闲置资源。 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医养融合型养老院以及护理型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探索符合泰州实际的长期护理险制度,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的刚性需求。 发展特色中医养老,加快中医与养老养生的结合步伐,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医、药、养、游”大健康产业总体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康复和老年慢性病调养以及冬病夏治、膏方滋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加强中医药“治未病”能力建设,将中医药样式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打造医养结合泰州特色。 通过福彩公益金、体彩公益金、慈善资金资助的办法,加大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办法,发挥引导放大效应,撬动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在项目立项和审批过程中,精简手续,提高效率,在税率上实行优惠税率政策或减免税费政策。支持和鼓励建立养老产业专项引导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鼓励金融业进入养老服务业市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养老服务业信贷投入,改变单一的政府担保模式,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内容和范围,加大对中小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支持,不断增加养老服务贷款额度。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黄书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源投入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下,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程度、深度和广度不断加深,在部分地区,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已经超过政府办养老机构,民间资本日益成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类养老床位总数4963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38张。其中,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的床位数30427张,占比61.3%。同时,养老服务和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正在从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转变。但诚如您所言,由于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束缚,长期以来制约民间资本参与的用地难、用人难、融资难、税费减免难、运营难等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迫切需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针对性都很强,对我们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对民间资本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享有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土地政策、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待遇。支持新兴养老业态发展,对于养老机构以外的其他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鼓励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转变为企业。对不同社会主体投资兴办的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实施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医保定点等政策。 二是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建立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三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帮助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大力推进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照料以及配餐、送餐等服务。积极培育发展基层为老服务组织,立足社区,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助浴、助医、助洁、助购等服务。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 四是加大农村养老供给。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全面推广兴化市“居家乐”模式,使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得到便捷的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推动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积极拓展日间照料、助餐助急、培训指导等综合性养老服务,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提高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在保障五保对象供养的基础上,床位面向社会老人开放,不断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五是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支持养老机构根据自身规模,在内部设立卫生室、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或建立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支持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紧密的医养结合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检查、指导和管理以及康复护理等健康养老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包,打造具有泰州特色的中医养老实验区。 六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等因素,科学建立经费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投入,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范围。全面落实50%以上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规定。推广养老服务类项目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PPP)发展模式,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发挥专业化优势,运用多种运作模式,参与医养结合类、社区居家服务类养老服务项目的合作建设、管理运营。 谢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