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95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农工办;
标题
于加大泰州市级机关挂钩帮扶里下河地区薄弱乡镇村工作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
张杰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一、基本情况 2016年5月18日,我市已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组织挂钩帮扶经济薄弱镇村和低收入农户的意见》(兴发〔2016〕24号),文件中明确了泰州6位市级领导联系我市6个经济薄弱乡镇、明确了54个泰州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学校和企业帮扶6个乡镇的38个经济薄弱村,同时,也明确了为每个村落实帮扶20户建档立卡户。 二、帮扶成效 通过对6个乡镇上报数据统计:截止今年12月底,泰州市级挂钩帮扶单位两年来共落实帮扶资金(实际到账数)1569.17万元,其中:2016年落实帮扶资金922.54万元,2017年落实帮扶资金646.63万元。2016年用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594.7万元,用于兴办实事项目261.03万元,走访慰问贫困户924户、82.39万元;2017年用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519.5万元,用于兴办实事项目94.6万元,走访慰问贫困户636户、40.18万元。 三、存在问题 1、开发式帮扶少,输血式帮扶多。大多泰州市级挂钩帮扶单位都是直接给钱给物,没能真正坐下来和镇、村一起认真谋划村级集体发展规划,没有做到认真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对症下药,帮扶成效不太明显。 2、少数单位企业对挂钩帮扶工作不重视,没有对被帮扶单位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帮助。 3、镇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没有认真研究培植具有稳定性的发展项目,导致有钱不敢用,一直摆在账上。 四、工作建议 1、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按照每个季度由牵头部门组织帮扶单位到所在乡镇集中进行会商,交流帮扶情况,制定发展措施,检查资金、项目使用和推进情况。 2、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议泰州市扶贫办每个季度对各挂钩帮扶单位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帮扶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作提请市纪监部门或市领导进行约谈。 3、加大精准帮扶力度。按照“一村一策”要求,注重开发式帮扶。积极引导各挂钩帮扶单位与镇、村干部一起认真研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分析查找村级发展面临的困难以及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着力从村级内部资源挖潜、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领办成立新型经营合作组织、发展特色产业、提供管理服务、注重培植具有稳定的经营性项目等方面,强化各类帮扶资金的整合和利用,确保帮扶资金效益最大化。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2018095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杰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泰州市级机关挂钩帮扶里下河地区薄弱乡镇村工作力度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黄桥老区和里下河经济薄弱地区的经济发展。2016年初,市两办下发《关于组织挂钩帮扶经济薄弱镇村和低收入农户的意见》,采取市、市(区)和乡镇三级联动帮扶的办法,按照“市和市(区)领导挂薄弱乡镇,机关部门(单位)、企业和乡镇帮薄弱村,党员干部扶低收入农户”的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为期五年的挂钩帮扶。市级共有16位市领导挂钩黄桥老区和里下河经济薄弱地区16个重点薄弱乡镇,130个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学校和企业帮扶94个薄弱村,其中有6个市领导、53个部门(单位)挂钩帮扶兴化6个乡镇的38个村。按照目标考核要求,参与挂钩帮扶的部门(单位)每年出资不少于15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村级经济发展,5万元用于改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截止去年底,泰州市级挂钩帮扶单位两年来共落实帮扶资金(实际到账数)1945.49万元,其中2016年958.29万元、2017年987.2万元。平均每个部门(单位)落实帮扶资金36.7万元。挂钩帮扶的38个村已有10村达到了35万元,帮助19个村落实了增收项目。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挂钩帮扶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一些单位的帮扶形式比较单一,简单认为只要给点资金就能解决问题;也有些单位走村入户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存在走过场的现象;还有极少数部门特别是一些企业和垂直部门以种种理由推卸帮扶责任,无资金、无项目;另外,一些扶贫产业项目、帮扶措施未能与群众脱贫需求精准对接,真正能带动村级增收和农民致富的项目还不多。同时,也有部分经济薄弱乡镇主要负责人脱贫主体责任不明确,有的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部分经济薄弱村仍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思路不清晰,工作不主动,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还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牵头协调、跟踪督查工作,加强工作调研,进一步摸清底数,细化帮扶目标,特别是发挥好“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用系统对部门帮扶工作的全程监管工作功能,有力推进帮扶工作,确保挂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经济薄弱村能够如期实现脱贫。 一是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责任。按照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5月8日,市召开了全市扶贫工作会议,会上市与各市(区)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状,下发了《泰州市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扶贫责任。按照“两个全覆盖”(每一个经济薄弱村都要有帮扶部门,每一户低收入农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明确“不脱贫不脱钩”。切实加强对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建设,拓宽党组织带头人来源渠道,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将一批懂经济、会管理的人员调整充实到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书记。 二是进一步做好比对和核查工作。针对2017年动态调整情况,结合“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进一步强化精准识别,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信息比对和核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程序规范。 三是加大经济薄弱村扶贫项目的扶持力度,做好“造血”功能。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鼓励和调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增加投入,通过市、市(区)、乡镇以及挂钩帮扶部门的协同努力,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增收的项目。充分发挥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努力做好经济薄弱村的项目建设。目前首批22个项目已经完成评审,正在组织实施。 四是进一步完善机关部门挂钩帮扶考核办法。完善“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系统监管作用,加强对挂钩帮扶单位和责任人走访情况、落实措施、帮扶成效进行实时动态管理,把低收入人口的识别、比对、脱贫的审核流程全部纳入系统,确保监管的全覆盖。利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公开平台,定期交流、通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帮扶工作落实。 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单位负责人:朱应才 联 系 人:朱叶翔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886163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