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87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教育局;财政局
标题
关于加大对民办学校扶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
马国骥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泰州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早在2007年,政府就落实了对民办中小学的“两免一补”,2012年又部分落实了生均公用经费;在教师评级、教研活动等诸多方面均对民办学校一视同仁,有些方面甚至有所倾斜。民办学校也在丰富区域教育优质资源、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减轻政府教育资金投入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近年来,民办教育的发展也遭遇瓶颈期,2009年后,全国多地出现了民办学校倒闭潮。我市民办学校虽未出现成批倒闭的现象,但在办学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困难,因为民办学校运行全部依赖学费收入。近几年,教师保险缴费标准的提高、教职工工资的逐年增长,增购先进教学设备等,给学校资金周转带来巨大压力。解决以上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出面扶持。2017年1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在财政投入、创新扶持方式、落实同等政策等多方扶持民办教育。 为此建议: 1.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做法,向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拨付公办学校同等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2.在政府教育资金项目里设立民办教育的奖励、扶持条款,鼓励民办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和民办学校教师的进取心。 此建议系日常工作中调研形成。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马国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办学校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的发展丰富了教育资源,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多样化学习选择。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精神,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事业,根据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民办学校投入政策,市教育局在教研活动、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下达招生计划等方面实现公、民办学校同等待遇,在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录取分数线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支持民办学校特色化发展。现就你的建议答复如下: 1.各级财政将会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民办学校投入政策规定,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投入力度。各级教育部门继续加大业务指导和扶持力度。 2.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将于9月1日实施,省政府将出台实施意见,待省意见出台后,我们将积极落实国家、省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民办教育工作的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泰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