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070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对万马小区安装天燃气管道的建议
建议人
葛 飞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万马小区,位于泰九路17号,共4幢楼,144户居民,是老万马金属有限公司的宿舍楼,建于1997楼。由于东侧凤凰瑞景正在电网管道铺设和天燃气管道的安装,建议万马小区一并安装天燃气管道,避免重复施工、重复修路的现象,道路整体还原,方便老百姓生活。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 A ” 泰建办函〔2016〕12号 市住建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jy2016070建议的答复函 葛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万马小区安装天燃气管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管道燃气事业的关心。万马小区已经纳入2016年老小区改造计划,根据计划安排,目前已完成工程设计及施工准备,预计于今年6月份进场施工。预计将于2016年年底供气。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6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孙 炜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系电话: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