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087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加大对企业用工社保缴纳监管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
姚德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企业用工存在只涨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障的现象,尤其是年龄偏大的员工更为突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用工社保缴纳的监管力度,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jy2016087号建议的答复函 姚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企业用工社保缴纳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作为社会保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历年来十分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在社保扩面征缴、指导服务企业、严查社保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人社部门应有的监管作用。一是全方位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提质行动。吹响全民参保登记“集结号”,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市同步、全民登记”试点,截止今年4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分别达121.04万人和120.34万人,参保覆盖率分别达97.05%和97.93%,基金收缴率95%以上,主要指标名列全省前矛。二是进一步加大了社会保险执法监督检查。我们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年度专项执法活动的主题,连续四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了一批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2014年以来,全市人社部门受理查处社会保险类举报投诉案件1500件,督促用人单位为9500多名劳动者参保缴费2556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三是全面完善了社会保险申报稽核工作机制。强化社会保险缴纳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程》,每年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实施方案,组织专人专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采取委托会计事务中介机构进行实地稽核的办法,实现了社会保险稽核的查办分离,确保了稽核审计数据的准确、专业、权威。2014年以来,通过社会保险稽核共追回瞒报、漏报社会保险基金累计1262.81万元。 虽然我局在社会保险征缴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诚如您在建议中也指出,当前我市部分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仍相当突出。一是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少数企业通过不缴纳社保来“节省成本”,一些企业主和职工约定不缴纳社保或者约定将社保费用补贴给员工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企业使用农村和外来劳动者用工的情况导致人员流动频繁,加之外地劳动力人员抱着干一天活挣一天钱的想法,参保愿望淡薄。有些企业申报缴费基数不足,也导致职工社保权益受损。二是社会保险征缴扩面难度进一步加大。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我市经济在转型升级中加大了调整规模,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缩减,不少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等包机,导致了严重亏损发生欠薪和社保费欠缴,破产关闭和业主逃匿现象时有发生。在当前“三降一补”政策影响下,进一步推进扩面征缴也面临诸多困难。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几方面举措,来进一步夯实已有工作基础,着力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实施,确保将建议办好、办出成效,努力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一、加强宣传营造参保氛围,主动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提高群众对扩面征缴工作的认知程度,增强企业和职工参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服务企业三年行动方案,靠前实施业务指导,提供主动服务,架设企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间的快速绿色通道。以“助力发展·专题服务”为主题,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上门服务指导工作。积极整合协调劳动关系领域的宣传引导方式、方法,在更多的企业中配备人力资源助理,聘请更多劳动关系观察员,及时反馈企业用工动态,及时发现、纠正社会保险违法行为。 二、加大扩面征缴监管力度,大力促进社保权益维护。 按照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继续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确保法定参保对象应保尽保。对全市重点行业用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一方面提前介入,做好用工指导,规范参保。另一方面,对参保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排查,认真分析,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参保结构,做实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提高扩面征缴质量。持续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执法检查,充分运用好投诉举报平台,有效扩大半小时维权服务范围,向不依法参保以及社会保险缴费不足顽疾开刀。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依法核定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扩大稽核范围,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指挥监控平台,强化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及缴纳情况的预警监控。 三、协同实施“同舟计划”,推进一体化协作联动。进一步强化与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地税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及时准确传送征缴数据,加大社保清欠力度。根据社保稽核工作发展要求和客观实际,进一步整合稽核工作职能,建立社会保险经办稽核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一体执法。大力推动社会保险快速维权机制建设,在工伤认定和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单位利用程序规则故意拖延时间的,一方面启动快速仲裁程序,加快仲裁效率,另一方面主动与法院沟通联系,加快裁审对接和执行效率,对有故意拖延行为的企业采取主动监察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适时公布一批社会保险违法黑名单,加大对恶意欠费单位的社会信用联动惩戒与震慑作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