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203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人大办;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标题
关于合理利用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建议
建议人
曹加权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随着泰州市规划局公示36处泰州城区首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一批建筑年代涵盖明代、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名人故居、构造物入选,加之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可以说,当前,主城区内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数量上并不少,关键是如何在保护这些建筑的基础上,加以合理利用,满足打造泰州旅游名城的要求,建议对这些建筑的用途进行规划,清理一些不合理的用途,特别是一些单纯的对外出租经营活动,这些活动既可能不符合建筑的使用性质,不利于保护,也不利于旅游品质和城市形象的提升,要在保护好这些建筑的基础上,充分发掘这些建筑的历史文化功能、建筑美学功能、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旅游功能,为此,建议加强有关合理利用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jy2019203号建议的答复函 曹加权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泰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主城区有城中、五巷-涵西街、涵东及渔行水村4片历史文化街区,另有邑庙街、十胜街、钟楼巷、五一路、老高桥等若干历史地段。历史街区、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和泰式传统民居古建筑构成了泰州古城特色传统风貌,文物建筑涵盖明、清、民国多种形式,文化内涵丰富。 近年来,市文化和规划部门会同海陵区,为保护泰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文化泰州,在制定街区保护规划、指导和规范街区文物及古民居修缮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泰州老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了《泰州市传统民居修缮保护技术导则》,确定了“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实体运作、渐进改善”的历史街区改造实施办法,并对文保单位、历史建筑提出了保护更新的原则、方案和建议。为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我市已出台《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泰州传统民居等提出了保护、管理和利用等具体的法定性要求。 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法规、泰州城区建设规划和你的建议,结合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整治时序,由住建规划部门和辖区政府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完善文物资料,推进规范保护,加大监管力度,促成涵东、涵西历史街区的整体性保护,邑庙街、税务桥街区、南山寺地块传统风貌保护和特色文化定位,保护泰州老城区传统风貌和独特历史文化品质。对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开发利用严格规范,突出清理一些不合理的用途,如有单纯的对外出租经营活动,将严格进行清理和规范。在保护好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和利用历史文化功能、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旅游功能等。加大对文保单位及其原生环境的抢救、保护,努力探索更加合理有效的文物保护和利用途径,全面协调、妥善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文化建设的“双赢”关系。市人大将加强对《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利用、保护和管理,努力建设“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泰州历史文化名城。 201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