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135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制办;姜堰区政府
标题
关于重视企业稳定环境的建议
建议人
巫进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缓慢复苏,中国经济进入低速发展的新常态,企业生产经营步履艰难,技术、市场、资金、环保、用工成本、员工的需求等因素困绕着企业,但由于各级政府支持关心实体经济,绝大数都在稳定发展,企业经营环境、企业和员工的和谐关系不断向好。 去年上半年发生了一次群体事件波及多家工业和商业企业,企业退休职工拿着一份泰州市(泰建发[2014] 109号)、姜堰市(泰姜建发[2015]36号)“关于泰州市姜堰区关于调整新职工住房补贴和实施老职工住房(租金)补贴的办法”文件,文件第二款第四条“有条件的企业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在职职工住房(租金)补贴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核定,退休职工住房(租金)补贴工资基数按2014年12月份退休费核定。对按期实施住房(租金)补贴有困难的企业,可根据企业的情况,暂缓实施。” 经了解该文件是泰州发的,姜堰依据泰州市文件照搬下发,但国家、省没有查到此类文件。经调查,姜堰只有自来水厂发放(属住建局),银行、医院都没有发放,政府也有不少没有发放。 该文件很不慎重,企业从来没有发放过住房补贴也没有文件要求,更没有法律依据,再者涉及所有企业退休职工,有企业好、有不好、有不存在,怎么补、怎么发? 政府获知后非常重视,积极协助协调,但退休职工不买账,要求企业发放或者政府收回文件。 本来企业职工退休后基本与企业没有什么往来,好的企业每年对所有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有急事给予帮助。差的企业可能就不再往来,关门企业就更无从往来。可这件事立刻把企业与退休职工、在职职工拉到企业对立面。退休职工到企业闹事围攻领导,在商场门外静坐,阻碍正常生产经营,一度公安还出警维护,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职工拿政府文件,企业却不能给或给不起。 经过相当长时间及各方面疏导做工作,暂时压下但没有解决,随时有可能再发生。今年又有企业在闹,这种涉及在职、退休所有职工个人利益人人都会参与,更何况还有文件。听说兴化市前年也闹过。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出台文件一定要慎重,特别涉及到企业,要充分研究,要司法把关。 2、该文件涉及企业这句话应发文收回。 附:泰州市、姜堰区文件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巫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企业稳定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企业在执行房改住房补贴政策时,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一步到位,不具备条件或没有条件的企业可分步到位。 2、针对企业具体情况和实际,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在今后涉及房改住房补贴相关政策时,分类指导,对改制、破产企业进一步明确,改制企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破产企业按破产时职工安置方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