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37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
标题
关于提升创业创富民工作质量的建议
建议人
朱学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2017年2月,泰州市委市政府启动创业富民“30条”政策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创业主体,大力营造创业氛围,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来,全市新增创业5.65万人,其中新办个体工商户登记3.03万户,登记私营企业0.95万家。平均每年新增创业1.9万人,是3年前的近两倍。但是随着“双创”工作向纵深发展,政策出台难、落实难,基层创业平台和服务机构承接能力不足、服务模式单一等困难和问题日益显现。 1.组织领导有所弱化。当前,泰州及各市区创业富民办公室集中办公运行虚化的问题较为突出,督促检查和考核机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乡镇(街道)创业服务中心虽已挂牌,但联合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由于税务、市监等部门垂直管理等方面原因,在乡镇层面难以协调所有部门形成合力,仅靠人社部门支撑的创业服务中心唱“独角戏”,大部分工作还停留在宣传层面上,创业服务中心主动服务创业群体的工作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 2.创业载体功能不强。创业载体的主要类型是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创客空间、企业型创业平台、商务秘书公司,发挥好创业载体功能,对于落实创业政策、促进创业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泰州市级各部门缺少相应的考核机制,造成创业载体难以发展和壮大,影响了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比如:全能型商务秘书公司、企业新型创业平台等,至今仍未出台具体的认定管理办法;在推进“一村一品一网店”,村级淘宝店、益农信息社、村邮等农村电商服务站方面,虽然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实际能够运行成活的却不多。 3.部分政策难以落实。一是配套政策缺失。泰州市创业富民“30条”政策实施近3年,但泰州市相关部门并没有全部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致使各市区贯彻执行“30条”政策没有具体依据,特别是相关资金来源和考核标准等方面的缺失,增加了政策的落实难度。如,我们草拟了“关于全能型商务秘书公司认定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企业新型创业平台建设的实施办法”,但由于奖补资金的来源没有依据,导致在市里无法通过。二是政策落地困难。如,我市虽然出台了《兴化市支持创业富民财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初创企业、个转企、小微企业转为规上企业所征增值税、所得税等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全额补贴、后2年减半补贴,但目前还没有企业主动申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排污权等权益质押贷款业务,本是降低创业者融资成本的好政策,我市也出台了相关文件,但由于评估的成本“很大”等原因,致使这项政策始终落不到实处。此外,还有涉及国土、住建、农业等部门如创业用地过渡期、农业方面创业等政策也有待进一步落实。 为更好地提升全市创业富民工作质量,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业富民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从泰州市级部门抓起,从政策的源头抓起,增强创业富民工作部门合力。加大创业富民中心管理考核力度,制订出台创业富民服务中心日常办公细则、服务业务流程和具体的业务指标考核办法,促进其实质性化运行,常态化办公,能够让农民在本乡镇、家门口集中办结创业相关手续,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 2.发挥载体功能。泰州市级相关部门加快出台相关创业平台载体的认定管理办法和建设考核细则,切实抓好创业孵化基地、商务秘书公司、企业创业平台、众创空间、镇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平台载体宣传落实优惠政策,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的重要功能。 3.完善配套政策。泰州市级相关部门要围绕创业富民“30”条,加快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并督促各市区落实。认真调研支持创业富民财税补贴资金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排污权等权益质押贷款,创业用地过渡期、农业方面创业等政策的实际运行情况,让创业者真正享受到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朱学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创业富民工作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和创业富民工作的热爱。近年来,创业富民工作作为助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促进家庭收入增加的重要途径,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我市围绕促进全民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工作举措,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创业富民 1.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富民工作,专门建立全市推进全民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从市级机关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创业富民办公室(创业办),各市(区)也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全民创业崭新工作体系。为切实加强对创业富民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展开,全市推进全民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人社、科技、工商等部门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2.健全工作责任制度。为保证高效运转,充分发挥协调推进作用。市创业办进一步细化职能,设立综合协调、政策保障和宣传报道三个工作小组,并建立制度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讨论年度创业富民工作思路,制定创业富民年度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创业工作。同时指导成员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规划,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性质,筹划思考年度重点工作,制定考核实施办法,结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季度工作和阶段性实际,并督促有关单位执行。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3.开展督查推进有力。为扎实落实各项创业富民工作指标,推进期间,市创业办采取“每周一例会、一月一通报、双月一过堂、一季一点评、半年一观摩、一年一述职”的督查方式,推动创业举措快落地、早生效。先后3次专题召开季度工作推进会议,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及推进全民创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均出席会议。通过推进会议不断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创业富民工作,动员全市上下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掀起创业富民新高潮。 二、完善政策体系,持续注入创业动力 1.优化创业扶持政策。继“创业富民30条”政策出台后,全市各部门相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如定期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泰州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2018-2020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创业富民用地支持力度的通知,以及泰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管理办法等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文件。2019年,全市对“创业富民30条”涉及部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分析,政策落实情况总体良好。 2.强化资金保障安排。2018年全市财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2.4亿元,2019年安排2.93亿元,比上年增长22%。推进实施“富民贷”,对于10万元(含)以下个人贷款,由财政部门按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10万元以上的,按不高于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给予贴息支持。鼓励具备一定研发能力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获得融资,并给予专项额度、优惠利率、特事特办、线上办理等方面的支持。去年以来,共帮助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9600万元。深化银税互动,与18家银行实现“征信互认”,为守信小微企业推出税e融等19个税银服务产品,全年累计为3423户纳税人办理税收信用贷款20.23亿元。 3.切实降低创业成本。梳理并公布各类收费目录清单,并通过实地走访和查看收费单位账册等方式,对有关部门收费政策执行、费用收支、票据管理、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督查。2019年,在电费、水气热、煤热等方面,共降低企业成本约6.6亿元。研究下发《全市减税降费工作任务职责清单》,2019年,全市落实减税降费134.88亿元,出口退税61.8亿元。其中:享受小微企业优惠34124户,减免所得税11.86亿元;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共计15.63万户,申报免税销售收入206.14亿元,免征增值税6.19亿元。 三、优化创业载体,打造优质创业服务 1.强化创业平台建设管理。出台泰州市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商务秘书公司登记管理办法及考评细则、“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乡镇创业富民服务中心考核标准、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企业新型创业平台指标考核细则等创业平台载体考核认定办法。加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共有省级创业型园区3家、街道(乡镇)35家、社区(村)429家。建设乡镇创业富民服务中心95家、创客服务中心(站)(电商创业指导中心站)32个。建成并试运营产融综合服务平台,探索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融资撮合服务。 2.壮大创业孵化载体平台。认真实施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和省市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推荐工作。2019新备案省级创业示范基地3家,评选市级创业示范基地4家,备案江苏省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30个,评选市优秀创业项目60个。新建青年创新创业平台或孵化基地(蜂鸟空间站、蜂鸟驿站等)12个。搭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平台,10家单位被新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示范平台。2019年全市获批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众创空间6家。全市31家省级以上孵化器全部通过省级绩效评价,4家孵化器被评为优秀,列全省第5。截止2019年底全市拥有51家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商务秘书公司数近300家。 3.发展创业特色平台建设。以推进特色产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创新为重点,搭建全市工业企业大数据平台,为实现泰州“一高二强三突出”注入新动能。推进众创社区建设,生物医药众创社区、智慧动力众创社区等众创社区成功获批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成为产业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的众创集聚区。探索建立青年创新创业“梦创基地”,帮助青年人才低成本、高效率、快收益落地创业。打造“职工众创中心”, 推行“微创业”理念,引导职工柔性创业。以乡村振兴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机会,构建农村电商经营服务体系,形成以“中国蟹库网”“江苏供销通”等自建平台和第三方平台特色馆为支撑、以镇村电商服务站为基础、以农产品电商企业和众多店铺、微商为载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形成螃蟹大米、菜籽油、大麦若叶、肉脯等一批电商品牌,涌现了竹泓镇木船、张桥镇常巷村麻将等一批电商特色镇村。形成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基地,真正实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中的“产业兴旺、农民富裕”。 如您所述,随着创业富民工作向纵深发展,经济形势的日益变化,创业者在服务组织、政策落实和载体建设等方面有着更高的需求,创业工作需要进一步抓强、抓细、抓实,下一步我们加继续加大创业富民工作投入,全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充分发挥推进全民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和创业富民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督查、参谋作用,注重宏观指导、工作谋划、整体推进。调动各市(区)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促进全市创业富民工作深入推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改变工作中的不平衡、不协调现象,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修改完善创业富民政策,对照创业富民“30条”各项政策要求,加强政策梳理和资金测算,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绩效。立足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在降低用工、物流、用电、用能、融资成本、税费、外贸等十个方面,强化督查,协同推进。打造融资套餐,支持企业利用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动产抵押、商标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形式融资。大力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努力实现改革全域覆盖,形成上下贯通的审批运行体系。 三是进一步加快载体发展。按规定认定一批市级创业示范基地,推荐上报一批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进一步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市级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构建“创投+孵化+服务”的众创空间发展模式。鼓励企业发挥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认定工作,确定和储备一批重点后备企业。持续推进“蜂鸟青创计划”,推动蜂鸟青创计划系统升级。放大“五一创业基地”、巾帼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品牌效应,培育一批创业典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继续以打造创业大道、创业楼宇等集中化、规模化和区域化的创业综合体为抓手,树立一批创业模式新颖、创业效果明显且具有推广借鉴意义的优质创业品牌载体。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提升创业富民工作质量提出的宝贵建议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季光明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0523-8633651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