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84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生态环境局;海事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加强对长江生态环境共治共管共护的建议
建议人
徐毅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泰州市位于长江下游,境内拥长江岸线96.3公里,江港堤防160.58公里,各类开发项目120余项,有3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障全市近400万人的饮水。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长江水质一定程度污染,已引起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生态环境部对长江生态保护组织了多次专项环保督查工作,对长江生态环境共治共管共护已刻不容缓。 一、存在问题 1、长江是重要的水上要道,运输油品、化学品等船舶造成突发性环境污染。 2、泰州沿江饮用水源地上游有泰兴化工区,下游有南通如皋化工区,对长江生态存在较大风险。2017年,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专门对靖江市饮用水源地污染物进行了调查与来源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饮用水发现多种国家管控污染物,部分污染物存在超标现象,主要来源于上游地区。2019年1月,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发现,长江水中二氯甲烷指标有检出,自靖江市饮用水取水口至泰兴水域污染物浓度逐渐递增,在泰兴中丹药业东侧港内达到最高值。 3.部分入江河道水质遭受一定程度污染,易导致取水断面水质受到影响。 二、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修订,从法律层面强化重点区域(化工、医药等)、重要入江河流的监测网络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对饮用水资源开展监测和评价,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客观、准确反映长江水质量状况。 2.建立跨区域水资源保护协调机制,试行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探索制定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启动条件、鉴定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信息公开等工作规定,明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开展索赔工作的职责分工。 3.强化监管责任。一是由泰州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涉水执法部门共同参与沿江涉水类违法行为的监管、巡查、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沿江排污口整治力度,从源头上为长江生态环境减负。二是加强入江河道水资源整治。加大入江河道沿线工业排污口的监测和管理,加快推进沿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进度,增设入江河道水质监控断面,及时准确掌握入江河道水质情况,确保入江河道水质达标。三是强化对长江等饮(备)用水源地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饮(备)用水源地日常管理、巡查制度,及时处置可能影响饮(备)用水源地安全的行为。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2020184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毅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长江生态环境共治共管共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省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创新开展“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努力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保护长江母亲河贡献泰州力量。 一、长江干流水质保障方面 我市长江干流共有4个断面,分别为靖江市下青龙港省考断面、十圩港口东市考断面、泰兴市过船码头市考断面和医药高新区高港码头国考断面。2016年以来,下青龙港断面始终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要求;十圩港口东断面仅于2018年5月超标1次,水质为Ⅲ类;过船码头断面于2018年3月、2019年1月和11月出现超标,水质分别为Ⅲ类、Ⅳ类和Ⅲ类;高港码头断面于2018年7月、2019年7月和12月出现超标,水质均为Ⅲ类。为确保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标,我市重点开展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沿江地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高度集成为沿江“一张图”规划,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思路,建立上下协同、部门联动的规划落实机制,强化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明确市(区)政府和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市级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沿江生产岸线项目拟退出清单制定工作,推动规划落地。目前,对列入退出清单的7个项目实施了拆除,其中4个项目已完成复绿,长江泰州段干流岸线生产性利用率降至49.9%,并将三分之一的岸线确定为“不开发区”,专门“留白”用于维持岸线自然属性,保持滩涂、芦苇荡等原生态风貌。二是细化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进长江大保护的总体目标、重点内容、关键举措和保障措施,确保行动方向清、目的明、措施实。同时,以沿江水体治理、长江生态修复治理、长江各类排口整治、饮用水源地治理、长江固废治理、沿江化工行业整治、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沿江地区危险废物处置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分年度明确阶段性要求和实施项目清单,以详细的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确保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到位、沿江地区环境风险防范到位。三是推动化工整治。深入推进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等专项行动,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大幅减少。截至2019年底,全市化工园区(集中区)由7个削减至3个、化工生产企业由原来的466家减少至170家,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由原来的48家减少至23家。加快淘汰列入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淘汰类的产品和设备,2016年以来,累计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100万吨,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印染5450万米、铸造10.83万吨、电镀8.45万吨。四是防治船舶污染。开展“一零两全四免费”工作,推动泰兴市建成长江干线首个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示范港区,成为解决船舶污染物接收问题的环境保护样板向长江干线乃至全国推广。在此基础上,持续推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靖江市于2019年8月底实现了内河船舶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免费接收。2019年辖区到岸接收船舶污染物大幅上升,同比增加约3205立方生活污水和412立方生活垃圾。此外,积极推动沿江港航企业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演练,提升沿江防污应急能力。 2020年以来,全市长江干流4个断面均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要求。 二、长江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 我市沿江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处,其中在用水源地2处,分别是: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永正水源地和靖江市蟛蜞港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均已于2009年获得省政府批复(苏政复〔2009〕2号);备用水源地1个,为靖江市明湖应急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已于2018年获得省政府批复(苏政复〔2018〕37号)。截止目前,沿江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均高于饮用水源地水质考核标准一个级别。 (一)开展上游泰兴化工园区专项整治 (1)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整改 按泰州效能办销号要求,2016-2018年40件信访,39件上报销号,剩余1件也已通过泰州效能办现场核查。其中两件曝光事件,污水厂生化污泥和一号桥地块处置工作分别于2019年1月和8月全部整改结束,并分别出具场调报告,报告显示土壤已达到功能区要求,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销号。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做好园区“三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立足自我消化,大力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按照污水厂集中整治要求,建成1.5万吨中水回用扩建工程,推进污水厂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分开处置,实施4.5万吨/天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及配套污水管网“一企一管、明管化”改造工程,4.5万吨项目正在推进建设进度。二是加强固废处置能力建设。推动苏伊士、爱科二期、泰州联兴和泰州淳蓝项目建成投运,目前园区危废填埋处置能力4万吨/年,焚烧处置能力7万吨/年。泰州润兴一般固废处置有限公司70万吨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已建成待投运。三是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平台建设指南要求,进一步强化园区监测布点,在园区边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点新建1个空气站和29个无组织监测站点,新建21个水质监测站点,固废监管系统软件平台已建成,正在推进企业完成企业端改造并联网至平台。 (3)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对照环境绩效评价体系48项,加快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全力打造“天蓝、水清、地净”的生态园区。一是大气环境治理。推进新浦电厂3×440蒸吨循环硫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61家企业完成LDAR周期性复检工作,35家企业完成VOCs“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和专家评审并对照实施整治。二是水环境整治。开展“健康长江泰州行动”,作为先导区率先启动,对开发区长江岸线4公里开展全面系统排查监测。实施企业雨污分流,完善企业清下(雨)水排口在线监测并联网园区环保平台。建成特征污染物名录库系统,完成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统计,排查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特征因子底数。三是固废隐患整治。对照“清废行动”制定的固废排查问题包保责任方案,15处固废自查点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化工企业已拆迁遗留场地开展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生态修复,已完成11个地块场地调查。 (二)做好下游南通如皋化工区风险预警 在长江泰州段下游设置下青龙港省考断面(该断面“十四五”期间将提升为国考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长江水质,监测数据将由原来的每月一次增加到4个小时一次,一旦水质出现异常,将及时预警并启动应急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不受影响。 (三)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 加强长江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船舶在保护区范围内违法排污等行为。针对长江永安洲永正水源地,2019年开展防污染作业现场检查2180次,生活污水抽样监测10起、油污水监测2起,实施船舶涉污类行政处罚390件。海事、公安、城管、水利等部门联动执法,全面清理了保护区内长期锚泊的“三无”船舶,成功搬迁长江高港段非法“吊梢船”,铲除了水源保护区的“历史顽疾”。针对靖江蟛蜞港水源地,完成二级保护区内原有靖江市垃圾填埋场封场和鱼塘围养垂钓取缔工作;江阴火车轮渡靖江段编制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环境应急演练;开展住家船及渔船集中整治,共迁移住家船17条、渔船15条,清理垃圾10余车次,拆除披棚50平方米。 三、入江河道水质保障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长江五类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入河排口一级、二级排查,摸清沿江排口、企业、堆场及岸线分布情况。按照《泰州市长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开展监测和溯源工作,实行“一企一表、一口一档”和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并分类推进排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长江入河排污量,保障长江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全面提升通江河流水环境质量。借助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契机,对全市64条通江河道进行水质监测,市河长办对水质分析结果进行通报,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责任和整治时限,形成“一河一策”,确保通江河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三是建设通江支流水质监测站。对全市共计75条通江支流进行全面的现场勘查,初步拟定46条通江支流建设微型(国标)水质在线监测站,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长江泰州段通江支流水质实时状况,督促各市(区)进行集中整治,加快提升通江支流水质达标率。 虽然我市推进长江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加快,沿江化工园区、码头、船舶等造成的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仍然存在。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流域环境协同防治,致力解决观念性因素、根源性问题、基础性工作、支撑性力量、系统性谋划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抓细抓好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 一是狠抓规划落实。强化刚性约束,抓好《泰州市沿江地区生态保护和空间利用专项规划》《泰州市沿江“一张图”规划》的执行工作,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沿江“一张图”规划退出项目清单有序实施,不断优化岸线功能布局,提升岸线集约利用水平。与此同时,加强与相关央企合作,力争9月底前编制完成《泰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二是狠抓转型升级。坚决落实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要求,并综合运用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标准,推动沿江产业结构布局优化、低端产能大幅减少。制定打造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意见,加强产业链图谱的细分研究,推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动高效农业规模化、生态农业品牌化、观光农业特色化,加快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长江污染问题。三是建立跨区域、多部门协调保护机制。成立“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整合相关部门长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力量,建设一支高效率、高素质、高水平的监管队伍,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大数据平台,运用科技手段,整合各部门数据信息,实现长江生态环境的体检、整治、督察的动态管理,形成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政府管理闭环;建立“健康长江”泰州研究院,对长江大保护总体状况、长江生态空间健康发展、长江治理修复行动成效等六大方面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定期发布“长江健康指数”,更好引领长江大保护工作。四是完善泰兴化工园区环境治理体系。深化园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第三方治理“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强化园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投入32.2亿元新建日处理4.5万吨工业污水厂、生态湿地建设、污水管网“一企一管”明管化改造等工程。开展环境绩效评价,排查园区环境管理存在的短板,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开展大气/水污染排查,结合企业特征污染物名录系统,评估企业环境现状以及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能力,有针对性从源头提升企业预处理效果,进一步提升园区大环境质量。五是全力做好港口船舶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市交通、发改、生态环境、住建等六部门共同开展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力争通过1年的专项整治,到2020年底全市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组织对长江到港船舶、轮渡、沿江港口、码头等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工作任务计划表,并拟定了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