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101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水利局;财政局
标题
关于重视河面水草打捞与清理的建议
建议人
刘元春
代表意见
答复满意,希望加大投资
办结类型
A
内容
里下河地区河道纵横,水网密布,特色在水,省委、市委要将该地区建设成全省大公园,发展生态、旅游示范产业。然而近年来从春季开始,不管大河小沟都被密密麻麻的水花生、水浮萍占据,场面壮观,像一个个的草场、草原,水质恶化,散发气味。此状况一直要持续到每年的11月份,待水草枯萎下沉后才能改观,但来年长势又会更加茂盛,年复一年,难以想象将来的水面、水质如何保证,如何吸引南来北往的游客。 建议:市委高度重视河面水草的清理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及河长责任制,落实专项资金,实行机械打捞为主,人工打捞为辅的模式,还水乡清清河道、碧波荡漾的田园风光。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水函〔2018〕40号 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jy2018101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元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河面水草打捞与清理的建议”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水环境整治工作坚持水面漂浮物“上卡、中清、下捞”清理工作方针,控制源头,全面治理,采取冬春两季集中整治、夏秋两季常态化管护的方法,落实各级河道管理责任主体,加强考核监督,市级实行以奖代补,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但由于我市里下河地区河网密布,上接扬州,下连南通、盐城,沿途顺流漂浮物较多。兴化及姜堰北部里下河地区,境内河道纵横,地势低洼,俗称“锅底洼”,特别是汛期“四水投塘”,水上漂浮物大量涌入。同时,由于河道水生植物繁殖生长周期短、扩散快,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技术治理手段,只能依靠打捞清理,客观上影响了河道水生态环境。 1、以常态化管护为抓手,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我市始终坚持以“上卡、中清、下捞”为抓手,重点控制上游,常年清理中游,集中打捞下游。兴化市每年冬春两季利用水花生枯萎期开展集中打捞清理,夏秋两季按照“属地管理”正常保洁。对“上卡”点实施24小时监控管护,对中游地段的各级河道,由所在乡镇落实管护人员实施常年管护。目前兴化对通往上游县市重点河道设立卡口16个,在幸福河、渭水河、塘港河、盐靖河、车路河、海沟河、白涂河、梓辛河、蚌蜒河等省级河道交汇处下游,以桥梁为依托,设置“中清”拦截打捞点24个,实行长效管护。对蟹塘水花生排放入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控制措施,对下游地区主要河道淤积的漂浮物采取集中打捞的方式实行长年打捞清理,保证了水面清洁畅通。 2、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强化管理责任落实。严格河道属地管理,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各级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河长制”和各级部门职责,实行市(县)政府主导、乡镇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同时,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兴化、姜堰两地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四套班子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我市四级河长全部上岗履职,并全面开展了认河、巡河。在巡河中发现的水花生(水葫芦)等漂浮物,及时组织有关乡镇进行打捞清理。 3、以加大投入为保障,努力提高整治效率。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元/公里,用于骨干河道长效管护补助。在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下,我市启动建设“通榆河沿线漂浮物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目前由兴化水务局负责实施的16个监控点已基本建成,计划下半年投入运行。兴化、姜堰县乡两级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今年计划安排6500万元。据初步统计,兴化市每个乡镇每年用于水花生打捞的费用一般在20万元左右,加上各行政村投入的打捞经费,每年市乡村三级投入的经费达到近4000万元,打捞物总量每年达100多万立方米。兴化市还购置了2条专业机械打捞船只,加上以前购置的3艘和乡镇购置的8艘,该市已投入13条专业机械打捞船只,市级的2条船只固定在串场河、通榆河、兴盐界河、海沟河等下游界河巡回打捞,确保东北片乡镇骨干河道不堵塞,另外3条船只根据实际需要,调度到漂浮物量大的乡镇进行减量化作业,保证水系畅通。 4、以问题导向为重点,加强检查考核验收。结合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我市将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兴化、姜堰等地也分别制定水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兴化市对各乡镇水环境保洁情况全年进行五次考核,一是冬、春两季集中整治验收。由各乡镇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书面向河长办提出验收申请,由考核验收小组进行考核验收,各组列出本组前后各三名乡镇,再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各组组长进行复查,排出全市名次并进行公示,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发放市级奖补资金。二是日常考核验收。由河长办牵头组织实施,在每年9、11月和次年1月份以明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进行评分,结合8、10、12月份暗访结果,评定偶数月最终排名,兑付奖补资金。三是纪委加强效能监察。对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采取相关措施和建立考核督查机制以及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实施问责和责任追究。同时,水环境整治工作推行公示、公开、有奖举报等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及水上漂浮物打捞工作。一是加大河道疏浚整治力度,加强与属地市区对接。二是进一步明确河道管护职责分工。继续督促兴化、姜堰加强与周边邻市县河道水面漂浮物的打捞清理力度,做到河道保洁全局统筹、协调一致。三是进一步加强河道长效管护。积极推行河道、村庄、路道、绿化“四位一体”的长效管护体制。督促各地落实河道管护队伍,加大河道管护资金投入,严格河道管护考核,不断巩固水环境整治成果。 泰州市水利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