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02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
标题
以确保口粮绝对安全为底线处理好储备粮与市场关系的建议
建议人
周永宏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对照广大人民群众对粮油消费升级的愿望要求,面对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的改革完善。如何在地方储备粮轮换上,加强市场行情分析,指导企业适时轮出储备粮,确保地方储备粮高效运营;如何实现让广大人民群众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很值得我们粮食人深思。下面就近几年来在地方储备粮轮换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原因以及如何在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处理好地方储备粮轮换与市场需求的关系,谈谈个人意见。 一、存在主要问题 泰州市地方储备粮运作模式实行“稳定规模,贴息包干,保证质量,明确责任;及时轮换,参与流转。”轮换的架空期不得大于四个月,小麦的轮出期为次年的3-6月份,稻谷的轮出期为次年的8-10月份。由于地方储备粮的轮出期限与市场需求不衔接,导致种粮大户、承储企业、消费者出现下列主要问题。一是地储粮的轮出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地储小麦是次年的3月份开始轮出,这个时段面粉加工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消费者因为春节家中有一定数量的米面库存,承储企业为了按时轮换,腾仓收购新小麦,只能低价格销售。造成了春节前市场大量需要小麦时不能轮出,促使面粉价格上升,损伤消费者的利益;春节后新麦上市前市场弱化、价格回落时,所有承储企业同一时期出库,使企业亏损,损伤国家的利益。粳稻是次年的8月份开始轮出,这个时段稻谷已经渡过了6-7月高温期。虽然采用了低温储存,但是经过高温期保管的稻谷内在品质,还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品质的下降既影响到消费者“吃得好”,又影响到轮出销售价格上不去。二是地储粮不能科学适时轮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民卖粮难,挫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比如,2019年度收获的新粳稻,产量、质量都要好于以往任何一年,为了保护农民利益,江苏启动了国家托市粳稻收购政策,按国标中等质量标准1.30元/斤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农民喜获丰收,国家又有好的粮食收购政策,这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由于粮食购销、收储企业仓容紧缺,稻谷收购量还不到上市量的二十分之一。种粮大户只好将余粮以1.0-1.15元/斤的价格出售给大米加工企业和粮食贸易商。三是由于地储粮的轮换时间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造成承储企业逐年亏损加大,削弱了承储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地储粮粮食风险基金的积累。我市地方储备粮运作模式贴息、盈亏由企业包干,年年亏损企业是否包干得了?其结果只能是增加地方财政负担,造成地方储备粮管理恶性循环。 二、存在问题主要原因 一是对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认识不够明确。当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然要牵住粮食收储改革这个牛鼻子,进一步推进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其改革的方向就是市场化改革,促进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形成,有效反映市场供求,激发市场活力,这是既是粮食收储改革的出发点,也是改革的基本目标。而我市的地方储备粮轮换办法与市场需求极不相适应,甚至违背市场规律。二是地方储备粮轮换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联系服务承储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够。 三、建议: 地方储备粮不仅是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用粮,同时也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的储备用粮。因此建议: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全地方储备粮轮换协调机制和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在粮食连年获得丰收,口粮绝对安全,粮食存在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粮食市场价格行情,粮食收购仓容是否紧缺等主要因素,指导承储企业适时轮出地方储粮。让地方储备粮真正发挥调节市场、保供稳价的作用。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周永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确保口粮绝对安全为底线处理好储备粮与市场关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要求 2015年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对地方储备粮计划与收购、储存、轮换、动用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地方储备粮每批次轮换架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承储企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经省粮食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并扣除延长期的保管费用和利息补贴。 第二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级储备粮任何轮换时点在库实物库存不得低于储备规模总量的1/2。 《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第二十六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地方政府储备粮损失的,或者地方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因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造成轮换亏损的,由本级粮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核实,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同级财政承担;因承储企业管理不善造成地方政府储备粮损失的,由承储企业承担。 二、我市地方储备粮运行管理情况和分析 我市、市(区)地方储备粮实行“稳定规模,费息包干;保证质量,明确责任;及时轮换,参与流转”的运作管理模式。承储企业为市、县储备粮的管理和运作实施主体,按规定每年对市、县储备粮进行轮换,自负盈亏。 对于您提到地方储备粮轮出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地方储备粮不能科学适时轮出、地方储备粮轮换亏损的问题,分析如下: 地方储备粮就其性质来讲,比较特殊,不能等同于商品粮,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粮食,也是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目前要求轮换架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按照小麦6-8月、稻谷11-次年1月上市时间倒推,轮出时间一般是小麦2-4月,稻谷7-9月,这段时间的市场行情尤其重要。 以2019年某储备粮承储企业为例,计划8月份轮出市级储备粳稻1.6万吨(2018年产优质粳稻0.6万吨,普通粳稻1万吨)。拟轮出0.6万吨优质粳稻平均库存成本3元/公斤,按当时市场价2.76元/公斤计算,预计亏损144万元;拟轮出1万吨普通粳稻平均库存成本2.74元/公斤,按当时市场价2.46元/公斤计算,预计亏损280万元;预计市级储备粳稻轮出总亏损424万元。 主要原因是,自粳稻启动托市收购以来,通过托市收购了大量粳稻,目前2014年粳稻去库存力度加大,庞大的政策性稻谷库存大规模泻库后,稻米供应数量加大,价格明显受到打压,以2019年7月16日江苏稻谷交易结果为例, 2014年江苏粳稻成交7.6万吨,最高价2090元/吨,最低价1520元/吨,平均价1805元/吨, 明显影响2017、2018年产粳稻价格。 储备稻谷轮换价差亏损究其实质,是企业执行政策刚性与市场风险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在市场价格下行时,这种矛盾凸显尖锐。我省苏南地区由于财政状况较好,采取由政府承担地方储备粮轮换价差,苏中苏北地方储备粮轮换价差一般由承储企业承担,承储企业亏损负担较重。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1﹒加强对粮食市场化的研究。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研究,深入分析市场供求对粮食储备的影响,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措施。 2﹒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处理好粮食储备与市场的关系,让政策性储备与市场化需求合理衔接,有效防范轮换风险,指导企业适时轮出储备粮,发挥储备“调节器”与“蓄水池”功能,保障区域粮食安全。 3﹒健全市场预警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市场行情分析,及时把握储备轮出时点,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更好地用足用活政策,做到既落实政策规定,又增加企业效益。 4﹒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目前新的《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对储备粮轮换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省局反映,充分利用修订契机完善相关内容,为科学合理轮换储备粮提供政策依据。同时,力争市、县政府借鉴苏南地区兜底模式,减轻承储企业负担。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