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77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委办;卫生健康委员会
标题
关于对卫生人才给予政策倾斜的建议
建议人
夏有凯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案由:近年来,在省、泰州市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由于我市人口众多,现有的人才队伍远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人才队伍建设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编制总量不足。市直单位编制数历经30年未调整,乡镇(中心)卫生院编制按常住人口万分之十三的比例重新核定后,由原来的2291个核减为1858个,减少了433个。编制总量不足的问题已成为人才招引的瓶颈。二是卫生人才总量不足。泰州市“2018-2020”卫生健康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75人。目前我市每千名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3人,近2年需净增加医生560人。现有卫生技术人员中,取得高级职称人数653人,仅占总人数18%;硕士研究生128人,占总人数的3.6%。三是高层人才招引困难。2015年-2018年共招引高层次人才68人,不到计划数的三分之一。四是职称聘任矛盾突出。受岗位职数制约,共有28个正高、159个副高、38个中级职称无法聘用,严重影响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审批环节障碍较多。在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环节的大背景下,现有的招聘权限设置存在很多问题和矛盾,制约了县(市、区)相关人才的引进,尤其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更为突出。市级人社部门仅一个处室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办理的人员也就1人。不仅需要负责市一级的招聘事项的审核,而且县(市、区)级的卫生、教育、高层次人才、综合性等招聘事项,都需要他们一个处室审批。由于处室对卫生人才需求方面的工作不甚了解,审批人员只知道简单、机械地拿文件说事,不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切合实际,客观上阻碍了卫生人才的招聘。 建议: 1.2018年泰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泰政发〔2018〕166号)文件第47条,明确提出“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在通过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计划范围内,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招聘结果报送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确认”。此项规定至今仍停留在纸上,没有落到实处。泰州市有关部门应尽快细化操作规程,切实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2.省政府《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88号)文件提出,“进一步改进艰苦边远基层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公立医院人员招聘工作,由公立医院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经设区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进一步放宽学历、专业限制,放宽年龄、开考比例限制”。建议泰州人社部门在卫生人员招聘中,不再硬性设置1:3的开考比例,方便招聘宣传,吸引更多更高层次的人才报名,最大限度避免因报考不足造成岗位浪费,影响人才引进。 3. 2019年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在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公告中明确:“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建议泰州人社部门参照省卫健委的做法,在我市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中明确“长期公开招聘”等相关事项,即招考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年内,不论招聘几次,实行一个招聘公告管全年的做法,方便基层开展招聘,提高招聘效率。 4.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承担的职责越来越多,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又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和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职能(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六统一”),在实际工作中,还承担了医保部门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工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能增加了,人员编制数没有相应增加,原来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建议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编制数,保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随着卫生人才培养力度的不断加大,卫生人才的学历和职称将会不断得到晋升,取得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将越来越多,岗位总量不足的矛盾也将会越来越突出。为顺应卫生人才培养的需要,建设适当提高岗位设置总量和结构比例,允许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参照市直医疗单位,按核定床位数或实际开放床位数核定岗位总量,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夏有凯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卫生人才给予政策倾斜的建议”收悉,经与会办单位会商,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精神,近年来,我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由各级卫健部门和事业单位拟定公开招聘方案,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泰州市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由各级卫健部门及事业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高层次人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均由各市(区)卫健、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在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后,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不受1:3开考比例的限制。我们积极支持兴化市在今后的医疗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中实施“一个公告管全年”的招聘工作模式,将会同市卫健部门指导兴化市人社、卫健部门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一个公告管全年”招聘模式的各环节具体操作办法。 根据《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的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精神,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按每万常住人口配备11-15名人员编制。截止至2019年底,兴化市常住人口约124.08万,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总数1858名,每万常住人口配备人员达到14.97名,符合我省配备标准。近年来,兴化市委编办本着促进地方卫计事业发展的需要,在人员招聘计划上,尽量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倾斜,2017至2019年间,共下达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计划500多名。下一步,市编办将建立和完善“总量管理、统筹调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调整制度,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尽可能做到有编即补。 对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总量的问题。兴化市人社局、卫健委将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精神,按实际开放床位、病床使用率等核定。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7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吴弘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60633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