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57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标题
关于加强销往农村商品监管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
丁小萍
代表意见
无
办结类型
A
内容
目前,销往农村的商品普遍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过期、“三无”等问题,城里饱和的或者质次的流入农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农村小超市、集市、地摊及学校周边的监管密度和力度不够,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生活品质和农村环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因此建议: 1.加强销往农村商品的监管。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农村超市、小卖部和地摊上等出售的商品要开展定期检查,更要强化不定期抽查,加大督促检查密度和频次,使不法商贩时刻绷紧商品安全和品质这根弦。 2.定期对社会公布检查结果。通过网上发布、现场发布等形式,定期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企业、摊主无地自容,没有市场。 3.从重打击违法行为。对于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品质和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增加违法成本,让农民群众享受安全、优质、健康的消费。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工商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2018057号建议的答复函 丁小萍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销往农村商品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消费力大幅提升,庞大的市场深受商家青睐,但是由于农村地域广、农民消费辨识度不够、监管力量不足等原因也让不法商家看到了“商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过期、“三无”商品、城里饱和的或者质次的流入农村等问题时有发生。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工商(市场监管)、食药监部门坚持源头引导、专项整治、部门联动、长效管理,做出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我们相关职能部门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加强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采取在村头路边刷写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在农村商品集散地电子广告牌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在农村商业网点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宣讲台,向农民发送手机公益短信,与电视台、电台、网站合作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等方式,实现科学合理消费宣传高频次、全覆盖、无死角,提高农民防范风险、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专项治理,严查不法行为。 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农村商品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重点关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以及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等与农民息息相关的商品,严厉打击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傍名牌”,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失效、变质商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等违法行为。 同时针对农村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销售)市场以及周边地区,突出春耕、夏收和春节等重要农时和节庆,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市场上的各类违法行为。 对涉农违法案件,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报必查,查必到底;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给农民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案件,及时予以严肃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予以曝光。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共治合力。 认识到农村商品监管单靠哪个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作为工商(市场监管)内部,加强经检、公平交易、商标、广告、合同、市场、网监、个企、消保等处室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合作,做到维权信息互通、执法检查联动、疑难案件共商的工作机制;作为部门之间,推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与质量、食药、卫生、农业、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端窝点、查大案,做到标本兼治。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将切实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以及农村地区确实存在的商品监管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调结构”上下更大功夫,“提质量”上出更多实招,进一步健全农村商品治理体系,倡导引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科学生活方式,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安全感。 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