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204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水污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
徐俊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时期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要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 水污染防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随着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推进,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河道已基本消除。虽然建成区河道都已解决黑臭问题,但水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仍不能停下脚步,河道的长效管护和动态监测是巩固整治成效,守住整治成果的重要保证。长效管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防范河道沿线污水偷排问题的回潮,现就污水偷排查处的相关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环保部门继续加大工业污水偷排的督查和执法力度,对于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杜绝出现污水处理设备做摆设,污水夜间偷排入河的行为。特别对于部分经营不正常,时开时关的企业要特别关注,防止出现污水不定期大量偷排的行为。 二、请环保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厂区内部雨污分流以及污水预处理工作,将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以此推动水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204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水污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2019年,全市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为100%;24个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为91.7%,超过省考核目标8.4个百分点,连续五年保持全省领先;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Ⅲ类比例为100%,为全省唯一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的地区。 一、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专家治厂,科学治污”活动。 企业是污染物排放的主体,更是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责任制。自2018年开始,我市推行“专家治厂、科学治污”,通过行政推动,搭建人才平台,开展专业培训等,强化企业环境意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提升企业环境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规范性,从根源上消除污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家治厂、科学治污”被列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2020年,将深入推进“专家治厂、科学治污”, 组织对2018年、2019年企业落实“专家治厂、科学治污”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座谈企业,力求工作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环境执法,落实服务企业,精准执法“五三”行动计划。 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实施了“2018环境执法提升年‘五三’行动计划”,明确重典治污,高压严管,严厉打击直排偷排、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和“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泰州市环境执法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2019年,持续实施“服务企业,精准执法‘五三’行动计划(2019-2020年)”,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处理复杂环境问题的综合能力;突出执法工作重点,实施精准执法,准确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避免环境执法“一刀切”,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泰州市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进入全国前十。 2020年,将进一步落实“服务企业,精准执法‘五三’行动计划(2019-2020年)”,加强生态环境、公安、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动,共同行动,有效推进涉水环境问题整改。在环境管理“双随机”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废水超标排放、偷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做好企业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作,指导工业园区和企业进行清污分流改造。 三、开展创新试点,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2019年,泰州市被确定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国试点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抢抓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历史战略机遇,紧扣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契机,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根据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方案,通过“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重点任务,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改善,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完成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等前三阶段工作,基本实现了“有口皆查、有水必测、有口必溯”的目标。 2020年,将全面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抓住一级排口和通江河道水质两个重点,一河一策、一口一策,通过“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开展规范整治,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通过“大数据”推动环境执法 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的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整合环境执法、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数据,逐步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目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平台已全面应用,重点涉水污染企业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已安装联网到位。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自动监控和视频监控的安装联网,同时做好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