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172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完善强化建设项目协调机制的建议
建议人
徐俊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自组建地级泰州市以来,市区城建体制不断调整、优化,随着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工作的启动,市区进入高速融合发展阶段,为实现扬子江城市群中部崛起目标而持续发力,建议进一步完善优化项目建设协调机制,高效推动融合发展。目前市级层面以领导分工条块推进项目建设,而随着市区的融合度越来越高,项目的界限越来越临近,需要协调的社会事务等越来越多,为此,提高建设项目的协调效率更显得越来越重要。 例如:近两年来,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多次提到要改造拓宽海陵路与铁塔路的交叉口,方便交通出行。在前期调查中发现,该处位于凤城河拆迁退让地块,如需项目建设,还需贴补凤城河拆迁补偿及征地费用。 又如:市区某低洼地整治项目,从申请施工临时用电,到最后送电运营,耗时近3个月,哪个项目能拖得起? 上述现象,均表现出项目建设的融合度越来越高,往往一个项目的实施并不是一个系统、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所能单独完成。而现有城建例会议事规则并不能较好地全部解决不同领导分工条块下的事务。而有些事项,更不需要事事都提请市领导、市例会研究解决,这也不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故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的协调机制: 一、建立项目分管领导条线决策机制,打破条块分工的界限; 二、完善并明确项目协调机构的职能,明确对非规划等强制性指标以外工作的综合协调运转; 三、逐步推进市区一体化运作机制,统一项目指挥,统筹项目运作,集中项目分工。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城建办关于jy2018172号建议的答复函 泰城建办函〔2018〕2号 徐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强化建设项目协调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随着泰州市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建项目规模不断扩增,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城建新提升,市委市政府对泰州市高质量城市建设工作非常重视,当前市委针对我市的建设发展提出“对标绍兴,采石攻玉”,区域联动整体发展,不断提升城市首位度。市领导适时召开城建工作例会,研究、协调、解决城市建设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有效化解了是重大城建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困难。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于2018年1月实施市城建办实体化运作。 二、市城建办于2018年3月先后出台了《泰州市城建办城建工作督查实施办法》和《泰州市市区城建新提升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范围、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规范市城建办督查、考核、协调等职能。使我市城建工作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对于您为进步一完善项目建设的协调机制提出的三点建议,我们予以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推进城市建设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将予以采纳。 感谢您对市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单位负责人:徐保国 联系人姓名: 费文钧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1351515559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