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9006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陵区政府;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标题
关于支持加快市区重大服务业项目落地的建议
建议人
葛鹏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案由: 主城区服务业发展缺乏整体的产业和空间布局发展规划,特别是海陵辖区内有多家市属正处级的行政管理单位,各自拥有自己独立的发展规划,导致市区在资源配置、服务业整合方面难以形成合力,对海陵服务业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案据: 1.服务业发展制约因素较复杂。随着棚户区改造速度的加快,大量土地资源被释放,但受拆迁成本、土地规划等因素影响,服务业项目投资成本高于其他市区。随着新城建设速度加快,学校、医院等公共资源陆续南移,主城区人员南迁趋势明显。同时,辖区内还有市属行政管理单位,各自拥有独立的发展规划,主城区服务业一盘棋的格局没有形成。2018年全区实现服务业增加值314.34亿元,同比增长4.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总量和增速在全市分别排名第五和第七。 2.新兴服务业贡献率有待提升。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仍占较大比重,物流业、旅游业、文创产业等新型业态发展相对较慢,金融创新、信息咨询、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专业性较强的现代服务业占比偏低,缺乏有力的增长点与税收贡献。 3.集聚区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区现有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家(城北物流园区),市级服务业集聚区2家(文化创意产业园、东部市场集聚区),对照项目集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经济快速发展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在物流、文创、电子商务产业经济效益方面有待提升。 方案: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幸福产业项目投资,推进高端商贸、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功能型项目建设”,因此,建议: 1. 加强协调和统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成立市区服务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分管领导、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市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建立和完善市区发展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统筹解决市区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 给予主城区实施服务业项目更多的自主权: (1)在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招引中,对商业物业自持比例较大的服务业大型业态,在符合规划技术的条件下,同意配套一定的房地产用地,并给予一个明确的商业用房与住宅用房的面积比区间段。 (2)加大财税政策扶持。由于市区两级财政分成,海陵区可用财力不足,与周边兄弟城区相比,不具备比较优势。建议从市级层面出台一些扶持总部经济、楼宇经济、金融业、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3.请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动市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重大服务业项目在主城区落地。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发改函〔2019〕62号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ya2019006号建议的答复函 葛鹏代表: 您们十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市区重大服务业项目落地的建议”收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陵区政府办会办,现将答复意见函告如下: 首先,感谢您关心和支持市区服务业的发展。2018年7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州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空间布局是着力构建“2+1”两区一带(中心城区、里下河地区和长江经济带泰州段),努力把中心城区打造成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高端商贸和信息服务的核心区,把泰州里下河地区打造成中心城市的“后花园”、长三角的旅游休闲度假地,把长江经济带泰州段打造成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大江生态风光的展示区。并以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聚焦高端商贸、健康服务、现代金融、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和信息服务等六大产业,策划招引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在服务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调整完善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多规融合”。去年开展及上报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已经海陵区政府同意。并对国家和省即将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按照“多规合一”的总体要求,统筹市区重大服务业国土空间开发布局,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建设空间和用地服务保障。对市区建设用地,提出了把重大服务业项目用地计划摆到了优先解决的位置,并根据市区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在分配用地计划时,给于重点支持,并竭尽全力保障重大服务业项目的落地实施。对招商引资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及房地产项目用地,虽然原则上不得捆绑上市,但对同一地块,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规划技术条件的前提下,结合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需求,可合理确定出让地块的商住比,明确上市条件,统筹安排商业综合体、房地产地块整体上市,促进市区重大服务业项目高质量发展。 在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持方面,市政府于2010年出台《关于印发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的奖励办法》(泰政规〔2010〕17号)中对楼宇经济、金融业、电子商务等都涉及。近几年,又先后出台《加快泰州市区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泰政发〔2015〕196号)、《泰州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泰政发〔2018〕143号),《泰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泰政办发〔2019〕32号),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并对引进金融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给予奖励。当前,我委与市相关部门,正在按照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确立的发展目标,针对我市存在着规模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商业氛围不浓、集聚程度不高、新业态新模式不多和生产性服务业不强等问题,以补短板、抓项目、推创新、强改革、促融合为抓手,并聚焦现代服务业六大产业,与市效能办制定年度考核办法,纳入市级机关和各市(区)绩效考核。同时,每年还推出服务业十大重点开工项目、十大重点推进项目、十大重点竣工项目,努力使服务业重大项目一批一批落地、建成,以补上短板、提升层次,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当然,推动泰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心城区海陵区是个主阵地。您指出的案由问题,关键还是要做好市属单位发展规划与海陵区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即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充分吸纳海陵区重大服务业项目计划的空间布局要求。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市区服务业重大项目落地问题,加强统筹市区服务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重点协调市属部门单位,对海陵区上报须市级层面帮助解决的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重大问题,进行积极协调,共同促进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