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60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城管局;交投公司
标题
关于优化公共停车位收费制度的建议
建议人
钱峻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对城市路内、路外公共停车位收费,有助于优化停车资源的利用,提升绿色出行品质。但是,对公共停车位收费,要避免成为与民争利的新手段,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收费性与公益性并重,优化泰州市区公共停车位收费制度。 1.除为公共利益之外,利用公共资源向老百姓收费,容易变相成为与民争利。 对城市路内、路外公共停车位收费,主要目的应当是为了解决停车位资源紧张导致的停车难、乱停车问题。因此,在市区繁华路段、道路拥堵路段,对占道停车予以收费,通过经济杠杆,能够促进道路停车资源的合理运用,缓解甚至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但是,在市区繁华路段、道路通行不拥挤路段,停车收费,就成了为收费而收费。当然,停车收费的目的还有助于提升绿色出行品质。然后,提倡公交出行的前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便捷。如果城市公共交通不便捷,公交出行必然加大了老百姓出行的时间成本。公交出行的时间成本如果支出过大,就会影响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增加老百姓的生活成本;此时,政府用停车收费来推动绿色出行,就缺乏正当性。 2.泰州作为三线城市,将所有路段的免费停车时间从半小时,缩短为十五分钟,缺乏足够的合理依据。 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钟。泰州市区的道路拥堵、停车位的稀缺程度均不超过苏州,泰州免费停车的时间缩短为十五分钟,很难让人信服。 另外,泰州市《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也规定了实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但是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国家机关窗口服务单位门前,既非城市中心区、也非交通拥挤路段的,应当增加免费停车时长,为老百姓到政府机关办事提供便利。 二是夜间停车优惠时段应当因地制宜。对于一些商圈,只要是交通拥堵期后,就应当通过减少停车收费金额的方式,为商家争取客流。例如,《北京日报》2018 年5 月16 日《全市机动车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启动停车收费新规加速车位周转》报道——在东直门内大街南北两侧停车场,记者看到小型车19 时至第二天 7 时每两小时收费1 元。该停车公司负责人说,这里餐饮业比较集中,傍晚 6 时到凌晨 2 时车比较多。夜间停车时段延长了两个小时,因此傍晚 7 时来这儿吃晚餐的顾客能享受“两小时收费 1 元”的低价夜间停车费。而我市规定的夜间时段为22:00至8:00,一些交通交不拥堵的路段,如果采取较低的收费标准,让利于老百姓的同时,也是在优化商家经营外环境。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钱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公共停车位收费制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经会商市城管局、市交投公司,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目的 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2014年出台了《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4〕11号),让停车建设、管理、收费有法可依。根据办法,2016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道路停车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实施差别化收费,实现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的有序增长与精细化管理;有效缓解城区道路拥堵与停车难的困境。 停车收费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根据市政府《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4〕11号)有关规定,市区道路临时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对市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倡导市民绿色出行,能不开车尽量不开车,缓解城市拥堵,保障市民出行畅通、安全;二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效解决城市道路“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重点遏制一些车主长期占用公共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利用率、周转率,使临时上街办事的市民有地方停车;三是引导车辆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美化市容环境,改善交通秩序,树立中心城市良好形象。 二、停车收费相关政策 2019年11月市司法局就《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计划将免费停车时间从半小时缩短为十五分钟的问题,经广泛调研协商,已修改完善,仍保留30分钟免费时段。 另外您提出的国家机关窗口服务单位门前,应当增加免费停车时长,目前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公务的车辆,需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停放的免收停车费。 今年我委已将停车收费标准的调整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近期正在进行停车收费标准的相关调研及停车收费成本调查工作。届时我委将根据停车收费成本调查结论,并参照周边城市的停车收费标准,同时充分考虑泰州市区老百姓的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度调整市区停车收费标准。您提出的夜间优惠时段等问题也将结合泰州市区的实际情况经会商有关部门研究后作出相应的调整。 感谢您对停车收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我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停车收费相关工作,积极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