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223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标题
关于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建议
建议人
夏洪元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内容: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殡葬观念也在不断的变革,但一些传统的丧葬方式存在着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现象,前期已开展了散坟整治专项行动,但因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滞后,同时群众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工作开展效果不明显,大部分散坟就地平整,没有统一迁移至公墓,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导致整治工作成果前功尽弃。 建议:1、根据村(居)人口分布、规模、密度,结合现有公墓、老坟场、废地等,科学制定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划,实现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建设。 2、市民政局要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的配套,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实际,调整好农村现有老坟场的土地性质,积极配合和支持农村散坟整治工作。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223号建议的答复函 夏洪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事关千家万户,既是基本的民生保障,又是基本的社会服务。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对于促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市民政局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同时加强保障供给,努力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一是出台《泰州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将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今后五年殡葬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二是编制《泰州市区殡葬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控制总量,优化布局,盘活资源,促进殡葬事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目前市区规划已通过市资委会审查。三是主动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详细阐述本地殡葬设施的现状问题、发展趋势、发展目标、设施需求、相关政策等情况,便于统筹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四是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以来全市开工建设34个殡葬服务设施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农村现有老坟场的土地性质及其改扩建需求的研究,统筹协调殡葬设施的用地布局。二是主动对接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配套资金。三是修订完善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增项、提标,将节地生态安葬等项目纳入惠民殡葬政策。四是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到2020年底,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全覆盖。 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