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29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靖江市政府;
标题
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
建议人
秦正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江苏省人民政府在苏政发【2006】26号文件中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贡献举措。文件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明确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各地要把职教中心建设与普通高中摆在同等位置,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调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要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作为靖江唯一一所培养一线产业工人的职业学校,一直未能获得上级规定的30%地方教育附加费的投入,办学经费极度缺乏,学校发展受到制约,严重影响了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产业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 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江苏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苏财教【2010】297号)精神,严格遵守“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相关经费,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和制度建设,确保教职工思想稳定,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着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秦正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先后出台了靖江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6-2015年教育发展行动纲要》、《关于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将职业教育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拓宽职教经费筹措渠道,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职业教育拨款政策,确保财政性经费逐年增长。 从2009年起,国家对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市财政资金全额补足到位。近三年来,职业教育免学费财政共资助7202人次,补助金额1438.86万元。 从2007年开始,国家对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政策,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财政资金全部按时拨付到位。从2012年秋学期起,按照苏财规〔2012〕36号文件精神,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2015年春季学期起提高至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覆盖面为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10%。近三年来,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财政共资助578人次,达到省定资助比例,补助金额86.03万元。 近年来,我市积极化解职教债务。2012年财政拨款200万元化解该校教师借款,拨款100万元用于债务利息支出,之后逐步加大化债力度。截止到2014年年底,省靖中专校的债务已经从2012年的1000万元减少至150万元。同时,市财政不断加大对中专校的投入力度,在实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赛等方面每年都投入大量经费。近年来,我市用于职教“双元制”教学、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3662万元,目前省靖中专校已达到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标准。 2014年,我市教育费附加总计13003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8035万元,地方教育基金4968万元。根据比例计算,应用于职业教育2410万元。2015年,我市将投资4亿元左右(全部由财政安排),用于建设新职教中心,该项资金远远超过30%的比例。目前,职教中心正在进行规划论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