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148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
标题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建议人
薛敏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市委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是围绕“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的时代要求。全市上下必须狠抓科技第一生产力,狠抓创新第一推动力,转换发展新动能,积极应对新挑战。 从我市实际情况看,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强。相当一部分企业思想上认同创新发展,但行动上缺乏前进勇气,科技研发投入少,科技专利储备少,科技成果转化少,拥有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少。我市企业中,拥有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还不多。企业创新面临着养人才、保产权、降成本、抗风险等现实障碍。 二是科技投入支撑力度不强。从风险投资看,我市风投市场还不健全,科技成果难以大量引进,难以大量孵化。全省共有风险投资机构589家,我市仅有20家,占全省的3%。我市创业投资机构基本上为国有企业,受体制机制限制,往往投向成熟期企业,孵化期、初创期的科技型项目吸引各类资本跟进的成功案例很少。从金融产品创新看,科技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属性,缺乏专业评估机构,缺乏有效监管机构,金融产品创新面临困难,特别是新型质押融资才开始起步;多数科技企业专利资产面临资产评估难、价值分析难、质押担保难、交易流通难、资产变现难等实际障碍,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难以突进。至今年6月末,全市科技贷款余额187.25亿元,比年初减少2.75亿元。2016年三大战略性主导产业贷款总额97.05亿元,比去年年初下降27.58亿元;至今年6月末,三大战略性主导产业贷款总额92.29亿元,比年初又下降了4.76亿元。从科技创新风险补偿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池,规模不大,支撑作用不强,“苏科贷”、“科贷通”等业务难以做大做强。我市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仅400万元,资金池规模居全省末位,而周边城市中,盐城市、南通市、扬州市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模分别为5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 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不强。长期以来,我市企业发展、产业集聚缺乏大批的大院大所有力支撑,对科技成果的吸收、应用速度不快;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技术认证中心、检测中心还严重缺乏;科技成果信息发布、科技成果转让交易等科技服务市场不够成熟。 为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推动我市更好地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建议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保障。一是要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要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积极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实施领军企业培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减负政策,确保政策及时兑现到位;积极推动产业基金的实质性进展,加快基金的实体化运行;完善科技担保机制,做大银行信贷规模。二是要充分发挥资本、金融支持作用。积极引进风投企业,着力培育风投市场,为孵化期的中小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提供强大支持;积极完善对金融部门的激励考核机制,促进金融部门更好地用真心、下真功、花真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金融部门推进“投贷联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科技产业知识培训,帮助金融部门增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信心。三是要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引领作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把“高新技术企业”、“专精新特企业”、“两化融合企业”等各类科技型企业正面榜单聚合起来,使金融部门能够及时为优质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继续做大做强“泰科易”网上交易平台,做实做好科技创新券发放,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薛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科技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坚持系统化思维、工程化设计、项目化实施、刚性化督查,认真抓好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全力推进“大院大所及人才集聚工程”,促进“1+4”政策落地见效,营造日益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一、强化主体培育,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强化主体培育方面,我局坚持将企业创新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一是设立“创新企业奖和创新企业家奖”,褒奖创新成果,大力 培育创新型企业,在全市牢固树立创新光荣、实业兴市的风向标。二是积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坚持分类扶持、定向培育,着力打造创新型企业梯队。2017年获批高新技术企业171家,共有198家企业入选省高企后备库,省确认高新技术产品650个,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了新的增长点。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542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3.04%。三是实施“研发机构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机制,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扩面升级。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96%,位列全省第2位。四是实施“发明专利‘深耕’行动”,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2017年,全市专利申请3135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893件;专利授权9849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944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0.39件。 二、积极探索科技保险奖补机制和科技金融产品,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局会同市金融办、财政局等部门,不断创新科技和金融结合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科技信贷和创业投资。一是积极探索科技保险奖补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科技保险奖补机制,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科技保险融资增信和分担创新风险。对投保科技保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不超过保费金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对保险机构面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承保科技保险的,按照不超过当年科技保险保费总收入的3%给予补贴,单个保险机构最高10万元,帮助科技企业加速孵化。二是积极探索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今年出台《泰州市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金融机构继续扩大“苏科贷”规模,每年安排科技金融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偿银行机构科技信贷损失,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弥补投资于我市初创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损失的风投机构,分担合作保险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风险,补偿离岸孵化项目产业化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等。三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投贷联动业务推广扶持政策,扩大投贷联动覆盖面。鼓励各类商业银行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通过设立投资子公司、建立投贷合作联盟、开发类信贷产品等多种方式,对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十信贷投放的资金支持。 三、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稳定资金保障。一是在前两年成功实施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今年重新修订出台了《泰州市市区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的通知》,设立8000万元的企业类科技创新券(市区财力承担比例1:1),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二是今年设立了4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市区财力承担比例1:1),在本地区企业中再筛选一部分科研力量较强、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作为后备力量进行培养。 四、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着力加强技术市场和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打造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需求,以提升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运用市场机制整合上下游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创新资源,开展技术合作,联合攻关,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二是以产学研活动集聚创新资源。常态化开展“技术专家巡诊活动”,以强化创新服务支撑、化解企业发展难题、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目标,着力推动工作机制下沉、创新资源下沉、服务重心下沉,分行业组织中科院和高校院所的专家,为企业开展“点单式”、“定制式”免费上门服务,将产学研活动向纵深推进,形成院地合作长效机制,加快汇聚人才、技术、成果等优势创新资源。三是以平台汇聚优势资源。提升“泰科易”平台服务功能,建立自主创新数据体系、拓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巩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增设线下服务展示大厅。深化“泰科易”平台线上线下的融合互动,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互补,保障服务常态化、及时化和高效化。加强平台交易与服务成功案例展示宣传,强化示范效应,提高平台知名度。 五、出台“1+4”系列配套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2017年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新发展大会并出台“1+4”政策。根据“1+4”政策制定系列配套管理办法,推进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落地见效。 1.牢牢把握“聚力创新”发展导向,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今年1月出台了《泰州市市区科技创新劵实施办法》,针对企业创新资源缺乏、创新能力不足,采取事前发放、事后兑现的方式,激励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创新券用于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省级以上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成果和展务等科技创新投入,企业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添置研发设备投入。 2.加快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移转化。积极营造技术经纪发展环境,规范技术经纪活动,2017年12月出台了《泰州市技术经纪人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支持技术经纪人开展技术经纪活动,对技术经纪人挖掘的本市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经泰科易-泰州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审核入库后,按每条200元给予奖励;对技术经纪人促成的成果转让项目,经泰科易-泰州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审核备案,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0万元。 3.建设一支具有专业素养和专业思维的科技人才专员队伍,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发展。为进一步夯实科技人才工作基础,提高企业科技人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动各类人才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今年4月出台了《泰州市企业科技人才专员管理办法》,对考核合格的科技人才专员给予基本津贴,考核优秀的适当提高津贴标准或采取其他形式予以奖励,对项目申报和科技服务作出较大贡献、取得明显成效的科技人才专员,市人才办、科技局等给予专门奖励。 4.坚持创新驱动,集聚优质资源,提高科技合作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今年我局出台《泰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和《泰州市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产学研合作项目中,技术交易平台备案项目补助用于补助企业合同经泰科易等技术交易平台备案,与国内外大院大所近两年合作项目所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等交易费用,最高奖励50万元;产学研联合体奖励用于奖励企业与国内外大院大所近一年合作共建并取得较好效益的产学研联合体,最高奖励20万元。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围绕“一业牵引、三业主导、特色发展”的产业体系,重点支持大健康产业、三大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等领域的重大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每年市财政安排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4000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分担,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下阶段,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各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科技创新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谋划,加强组织,进一步加快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与成果转化的步伐。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