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22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
标题
关于客观对待民营企业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建议
建议人
崔明生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完成了由改革初期的劳动密集型主导经济发展向资本密集型主导经济发展的转变。2015年,国家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开始了技术密集型主导经济发展阶段。2017年党的十九次代表大会上,又正式提出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41年来,前38年我们主要依靠“出口+投资”来拉动经济发展,是以“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增长模式,由于当时的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不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打擦边球、先上车后买票现象比较常见,导致有关企业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也较多(如审批手续、安全、消防、用地、环保等)。 今年以来,我参加过多次省、市、市(县)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营商环境座谈会,也走访过相关市(区)的民营企业,发现民营企业主反映最多的是:近年来政府职能部门的督查、检查越来越多,来了以后,基本都能发现问题,不是要罚款,就是要停产整顿,企业苦不堪言。随着我国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督查、检查已成常态化,是日常工作,但从每次督查、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民营企业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也是难免的,有些确实是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如果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来看的话,还真的违规,执法部门不处理,算渎职;如果处理,地方政府又有压力,被查企业也有想法。所以,执法人员和民营企业压力都非常巨大,其结果是有的企业被罚款、停产,从而制约了他们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带来一些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为打造良好的营业环境,我建议: 首先,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场所存在重大安全、环境事故风险的,或且利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进行生产的,必须坚决严肃处理;对知法犯法、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给予查封、关停处理,决不手软。 其次,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历史遗留的问题,不宜搞“一刀切”。对于愿意整改的企业,又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整改要求的,要给予其一定的整改期,不能一查就是罚款、停产整顿;同时,对于相关企业非历史遗留问题,也不宜简单粗暴地进行处罚,而是要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的,再给予相应的处理。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的相关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未执法先普法,边执法边普法”,要采用集中培训、现场讲解等手段,下功夫宣传法律法规,让企业的法人代表懂法、知法,不能简单以罚款代替普法,以关停代替执法。 再次,要做好技术服务。我市的民营中小型企业,大多数是粗放式办厂,起点不高,专业知识不强,有些事件不是企业不想做,而是他们不知道怎么去做。我们执法部门应该出以公心,把技术服务落实到问题发生之前,贯穿到企业发展全过程。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崔明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客观对待民营企业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您实事求是地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其根源和危害,并就如何提升营商环境满意度提出了建议,对我们下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很大的启发。我委会同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和省内最高水平,聚焦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全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积极谋划,形成统筹推进合力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印发《关于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泰委〔2019〕173号),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组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市长兼任,下设行政审批提速、资源要素保障、惠企政策落地、市场法治护航、城市环境提升、作风效能优化六大专项行动组,相关市领导分别担任各专项行动组组长。领导小组成立后,我们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原则,编制印发《2020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泰办发电〔2020〕16号),共明确70项重点任务,每项任务都有措施、有标准、有时限、有责任主体,并按照“月度通报、季度督查、年度考核”的机制加强组织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部门联动,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任务推进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打造公平市场环境 为打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减少行政执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出台的《泰州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泰委法办〔2019〕21号)中,明确提出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对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切实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防止执法中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严格控制涉企检查频次,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执法检查一年不得超过两次;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遵循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以企业发展为中心,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建立了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明确可以避免处罚的43项轻微违法行为,对满足“首次不罚”适用条件的违法行为,在裁量权限范围内免予处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例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使市场主体不因轻微违法影响经营。同时,坚守底线思维,对于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但被要求限期整改后拒不执行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扎实开展市场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对政策文件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对企业的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三、加强技术服务,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帮助企业降低治污成本。创新服务理念,开展了“绿岛”建设试点工作(“绿岛”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政府参与、多元投资,配套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从而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或片区)。“绿岛”项目环评纳入“绿色通道”,一律快批快办,在环保专项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如黄桥“琴韵小镇”目前形成完整生产线和自主品牌产品的乐器生产企业近100家,其中只有约10家企业采用了静电喷涂自动化生产线实现处理气体达标排放,一般中小企业(尤其是个体工商户)采取人工喷漆的方法,考虑到自身产量低、环保投入大,投入相应环保设施与产能不匹配,因此只是简单做一些水帘净化,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给周围居民和整个生态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乐器智能环保表面处理(涂装)自动化生产线“绿岛”项目实施后,改变了以往作坊人工喷漆加工方式,有效解决喷漆废气排放的污染问题,不仅满足了大量小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也为企业降低了治污成本。 二是深入企业做好技术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项目行”活动,制定了《2020年市场监管项目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年12次活动内容。建立政企联络制度、问题解决反馈制度、基础台账制度,围绕中小企业质量认证体系升级服务、特种设备安全辅导、发明专利“深耕”行动等主题,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帮助企业解决标准、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存在问题,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助力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实施“十强百佳千优”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乃至全球有名的“单打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全市累计有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378家,其中省级67家、国家级4家,太平洋精锻、亚星锚链、罡阳股份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振华泵业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世人企业。加强产学研对接,组织企业进高校、高校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推广创新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参与国家重大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2019年全市创建129家星级上云企业,累计已认定省级智能车间35家,位列全省第6;91个项目被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导向计划,13个产品列入省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目录。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企业优化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围绕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方向和三大主导产业,遴选一批科技型、成长型企业,通过创新推进、管理提升、产业对接、政策扶持等措施,促进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的数量和规模,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 二是推进技术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113工程”项目计划(119个重点工业新建项目、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322个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早日形成现实生产力。推进示范智能车间、示范工厂建设,全年组织实施300个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创建市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30家以上。 三是开展打造服务品牌专项行动。整合法律、财会、管理、科技、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政策咨询、咨询诊断、人才培训等各类服务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进一步整合各项扶持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在品牌争创、产品推广、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感谢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