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107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标题
关于增加国省干线公路市级补助资金的建议
建议人
陈国祥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兴化市位于江苏省中部里下河腹地,地处扬州、泰州、南通、盐城经济发展区中心,属长江三角洲经济发展圈,粮食总产和淡水产品总量保持全省第一,是全国河蟹养殖第一县、脱水果蔬加工第一县,千垛菜花享誉海内外。境内行政总面积2393.5平方公里,分别占泰州和全省的2/5和1/40。总人口158万,下辖31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017年底,兴化全社会公路里程突破3000公里。 “十二五”期间,尽管我市大规模的推进交通建设,基本形成“五纵四横一环”的交通干线网络,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基础设施相对周边县市仍很薄弱,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公铁水空、立体交通”交通建设规划中,国省干线公路骨架网络仍未形成。 “十三五”期间,兴化市需要新改建229省道、232省道、465省道及344国道等国省干线公路183公里,投资高达65亿元。按照事权与财政体制改革,国省干线公路应由省全额投资,但综合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兴化市不等不靠,负重奋进,克难攻坚,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从兴化市233省道、352省道、333省道、351省道等项目分析,一级公路建设单价平均在3000万元以上,省补资金仅占总建设费用的20%至25%,省补资金占比低,兴化财力差,相对制约着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进程。 建议: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同时提出更高水平小康路上不让一人掉队。也就是说没有兴化的小康就没有泰州的小康。现提出以下建议: 综合泰州市交通现状分析,兴化地区的交通状况落后于其他地区。为加快里下河生态经济区发展,建议对兴化“十三五”期间的国省干线公路按照省、市同补的模式,建议泰州市政府对兴化市域范围内新改建国省干线公路按省级补助标准进行同等标准专项资助,确保省市补偿资金占项目建设建安费的50%左右,减少兴化地方财力的配套压力,加快交通项目建设进程。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jy2018107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国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国省干线公路市级补助资金的建议”收悉,现将答复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规模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逐渐完善,交通出行日益便捷,但在“公铁水空、立体交通”交通规划中,国省干线公路骨架网络仍未形成。“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依托国道网、省道网规划,加快推进“三纵十一横七联”干线公路网建设,形成便捷快速的对外联系通道和衔接通畅的内部干线公路网络,建设任务重、投资大。 关于兴化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资金,一方面市财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帮助兴化市上争项目资金,另一方面在重大项目建设上提供资金支持(如阜兴泰高速公路项目市投入资本金3.1亿元)。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苏财预﹝2007﹞23号),全省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强化“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事权”责任,市、县财政应当承担本级财政保障责任,要按照“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和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自主安排各自财政支出,立足自身保障本级财政支出需要。 目前,市级财政财力紧张,一方面地方财力增长缓慢,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投入增多,民生保障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收支平衡难度不断加大。 下一步,建议由兴化市政府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支持兴化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财政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帮助兴化市加大上争力度,争取国家和省对兴化市更多的补助。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泰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8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严旭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88801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