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17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
标题
关于在基层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的建议
建议人
黄少华
代表意见
市卫健委办理态度较好,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思考,措施切合实际,对办理结果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一、问题 目前,我市的老龄化已超过25%,由于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和突发性,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但当前,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同时,我市2018年基层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64.6%,存在医疗资源闲置的现象(约260O张床位闲置)。 二、 建议 1、在基层卫生院设立“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病区,推出“医养一体”的新型医疗模式:即为老年患者(失能或半失能)进行常规的医疗护理服务的同时,提供24小时全程精心的生活照料和情感浓厚的人文关怀。老人们的喂药喂饭、换衣洗衣、洗头洗澡、心理疏导以及瘫痪老人的定时翻身,定时擦拭身体等均由训练有素的“养老护理员”负责。老人们住在医院,儿女们可以专心忙于工作,无须操心劳烦。 2、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一是市卫健部门积极探索,主动为社会提供“医养一体”的新型医疗模式,基层卫生院可以安排部分闲置的病房专用于“医养一体服务”。二是市发改部门主动介入,为“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项目”制定相关收费标准。三是市医疗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报销范围及标准,并实行每日限额付费,节约医保基金。四是市人社部门要做好“养老护理员”的规范化技能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五是民政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财政补助的医养服务项目予以补助。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卫办函﹝2020﹞95号 市卫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017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基层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末,泰州市户籍人口503.39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31.6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数的26.15%;全市常住人口463.57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21.50万人,占比26.21%。根据全国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60岁及以上老年人患有慢性病的比例为77.4%,患有三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为17.7%;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患慢性病的比例达到85.3%。按江苏省平均失能、半失能和失智比例,全市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共有8.87万人。 医养结合发展是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大举措,是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重要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卫健委会同市民政局在基层卫生院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引导和鼓励非建制乡镇卫生院逐步转型为养老、康复机构等,实现了基层医疗资源最大化利用。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151家,其中医养结合机构28家。但也客观存在着,医养结合机构发展不充分、服务供给质量不高、多集中于城市等现状和问题,基层、农村地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缺口巨大,短板明显。您所提关于“在基层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的建议,正是医养结合发展的基点、重点和难点。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作出了长远性制度安排。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或增设养老机构。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将依据通知要求,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的相关保障工作。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基层卫生院已具备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对符合养老机构资质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和其他扶持政策。持续大力推进非建制乡镇转型医养结合机构建设,2020年,全年新建医养结合机构不少于7家(其中护理院站3个)。 2.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一体服务”转型。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成为长护险定点机构,加快向康复、护理等“医养一体服务”方面的转型,设立长护保险病区,培训专业照护人员,重复发挥基层医院的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保障和助力全市养老产业化水平提升。 3.不断规范医养结合服务。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24号)精神,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基本设置、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与要求等,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管理。2020年,结合国家中医药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协议规范化,制定协议文本范例,完善合作协议内公共卫生服务、转诊流程、健康管理、中医药服务等内容。加大老年医学科建设,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医学科建成率达60%。持续推进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年内完成不少于70%共60.08万老年人的健康体检任务。 4.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工程,组织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并结合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适宜技能培训,建设5家以上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参照国家和省建立老龄健康人才库模式,建立市老龄健康人才库。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和国家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等工作开展,组织老龄健康管理人才培训。积极鼓励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做好技能培训规范化和考核发证工作。2020年,完成不少于3000名养老护理员和失能家庭护理人员培训任务,完成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的轮训任务。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