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5045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民政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标题
加强托老机构监管,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建议人
朱靖娴
代表意见
建议民政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所有的养老机构必须经相关部门同意方可经营,对无证经营的养老机构必须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该取缔的取缔,该整改的整改,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养老机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办结类型
B
内容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现象越来越突出;我市不断加快推进养老托老业事业的发展,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一些民营托老机构资金投入不足,在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条件、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资质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管理滞后、部门监管缺失。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前进一步加快养老托老业事业发展,切实加强民办托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托养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而紧迫。 一、现状与问题 去年,为了摸清我市托老养老机构食堂监管情况,对全市托老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我市托老机构的整体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民办托老机构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公办托老机构条件相对较好、管理规范,但为数较少,甚至“一床难求”; 2.民办托老机构条件相对较差,资金投入不足,大多数机构的硬件条件仍然匮乏,譬如康复、娱乐、就医等设施急需提升和完善;在软件条件方面,存在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安全责任意识;卫生条件和医疗条件较差;管理水平和护理水平普遍存在欠缺,专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3.无证非法经营托老机构房屋设施陈旧、设施设备老化,在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事故隐患比较多,而托养对象多为年老体弱的老人,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社会影响极坏。 二、对策与建议 1、高度重视托老机构整顿工作。明确各镇、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和托老机构负责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民政、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联系,建立全方位的协作机制,各负其责,严格准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不符合条件的托老机构要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条件、无证经营的托老机构要坚决取缔。 2、高度重视托老机构消防安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高度重视托老机构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堂的管理,对食堂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并配备相应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对托老机构管理人员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统一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提升托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意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高度重视托老机构基础建设。倡导社会各界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采取社区自筹、政府拨款、社会援助、老人交费等形结合的办法,统筹解决托老机构建设经费问题;同时重视托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专业的、具有一定管理才能和具有养老护理专业技能的人才,不断加强民营托老机构自身建设,包括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积极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等,使老年人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让老年人过上健康幸福的晚年生活。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朱靖娴等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托老机构监管,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在改革开放政策的引领下,正当全国人民投身于埋头苦干抓生产,一心一意谋发展关键建设期,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悄然而至,未富先老社会问题摆在了各级政府面前,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怎样养老、如何解决好养老,国内无准备,国外没有现成的经验,成为社会关注、老人关心、专家学者研究的课题。2000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民政部、建设部等十一个部委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提出了社会养老问题推行社会化的解决方法,出台鼓励政策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养老中的作用。我市于2000年在全省创办了首家民营养老机构——泰兴市大庆老人院,开启了泰州民营机构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项目。 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及养老观念的转变,机构养老越来越成为不少老年人养老的选择。巨大的市场,优惠的政策,助推了社会资本投入养老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达39家,床位6331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压力。但是,在民营机构发展过程中,由于建设标准、服务水平、行业管理标准的滞后,监管能力水平的缺失,影响了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社会养老认识的提高和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给机构养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在创建时投入不足,条件不高,服务水平偏低的养老机构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少数机构开办多年因场所环境差,硬件设施不具备而无法取得养老许可。它们往往以价格优势吸引低收入老年群体,从事非法养老经营活动,影响了刚刚发展起来的养老市场,给管理带来了困惑。 为了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养老的服务水平,几年来我们民政部门主要做了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制定扶持政策,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市政府2011年出台了《关于促进泰州市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年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补助和运营补助,今年新政出台后对护理型床位给予每张不低于10000元补助。同时把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纳入省政府、国家发改委扶持项目,申请建设项目补助。开展了省级示范养老机构评选活动,全市11家民营养老机构得到了30-200万元的省级奖补,政府的扶持改善了民办养老机构的硬件条件。二是开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2012年全市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免费培训,几年来共培训护理人员1083人。每年开展一次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多次聘请消防、卫生、食品、财务等专业人员授课,提升了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规范了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三是加强监管,严格年检标准。市区民政部门每年抓住社会福利机构换发证工作有利契机,通过自查、申报,组织相关人员对养老机构组织保障、基础设施、供养服务、内部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检查,符合条件发放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证书,对检查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把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纳入各市、区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分工,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市局每年均组织大规模的安全检查,增强了养老机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四是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新的许可办法,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养老行为。近年来,国家民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先后制定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即“两规范一标准”,2013年民政部又出台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调整养老机构前置审批程序,将审批转变为设立许可,用“两规范一标准”和“两个办法”,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备、护理标准等细化了机构运行标准和规范,两个《办法》明确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全面规范了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该项工作实施近一年来,全市大部分养老机构均处在整改阶段,我们将通过新的许可要求,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进程,切实保障老年人和养老机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以“两规范一标准”和“两个办法”具体内容为标准,针对养老机构中存在的房屋质量、房产手续、消防食品证等共性问题,主动协调发改、建设、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对通过整改能达标的机构,加快推进整改进程,对无法整改硬件不达标的机构通过辖区内政府机关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推动泰州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谢谢你们对老年事业暨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民政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