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61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加强对老旧小区无主车辆清理的建议
建议人
管冬梅
代表意见
已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在按序时来实施
办结类型
A
内容
海陵区城西街道海光新村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已有30多年的历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迁移,老旧小区无主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日益增多,存在着占用公共通道、消防安全通道、绿化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小区的环境,也影响小区人车出行,还存在着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据了解许多老旧小区存在这样的共性问题。 建议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对老旧小区无主车辆进行综合整治,一是对停在小区的僵尸汽车,由交警队牵头,将僵尸报废汽车清理至专业停车场,对车辆确认调查登记,确认车辆身份情况后, 进行报废。二是对停在小区内的摩托车、自行车,由辖区派出所合同社区限期清理,如期限内无人领取,则由公安派出所统一清理作拍卖处理。 此建议系区人大代表转交。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A” 泰公函〔2017〕60号 市公安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jy2017061号建议的答复函 管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老旧小区无主车辆清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代表所反映的一样,近年来,我市市政道路以及住宅小区内频现“僵尸车”,不仅影响市容,还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给市民带来很多困扰。代表的建议也正是我们所希望做到的。但根据法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仅可以对道路上违停的“僵尸车”依法管理,对小区内“僵尸车”没有执法权限;物管部门管理小区但对“僵尸车”没有执法处置权限,因此很难形成整治合力。 为了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僵尸车”整治的合力,今年1月份,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对“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的通知,4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僵尸车”清理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根据车辆停放的不同区域,确定了相应的责任部门。目前,此项工作进入调查摸排阶段,对“僵尸车”的停放地点、类型、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市住建局已将相关精神传达到各区、各物业服务公司,要求物业企业会同社区居委会清查各小区,统计小区内“僵尸车”数量。根据“僵尸车”调查情况,将按区划片逐一清理。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僵尸车”清理工作,消除“僵尸车”带来的安全隐患。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公安局 2017年5月10日 单位负责人:杜荣良 联系人姓名:潘非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0523-8632023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