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19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标题
关于及时刷新城区道路交通标线的建议
建议人
纪霞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行走在泰州主城区的干道上,时常发现有的路口斑马线模糊不清。有的因为路面修理,交通标线已残缺不全;有的指示直行或拐弯的箭头也没有了踪影。这些道路交通标线模糊不清、残缺不全,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给市民出行和车辆行驶带来了不便。有的汽车本应是直行的,却开到了拐弯道上;有的是要拐弯的,却开到直行道上,有的左右方向颠倒,被电子警察拍下,既扣分又罚款,很多驾驶员直呼冤枉。应该说道路交通标线残缺不清晰也确是造成违章的原因之一。交通标线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保证交通道路安全的重要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标线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不便,同时也有损市区的形象。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对于道路交通标线受损情况应该尽快、尽早处理。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刷新道路交通标线,保证道路交通标线的更加清晰明确,可以及早提醒驾车人员根据标线调整驾驶行为。建设、交通、交警等部门也应加强对市区道路及设施的定期维护,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公函〔2020〕73号 泰州市公安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019号建议的答复函 纪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刷新城区道路交通标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按照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长效管理要求,结合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以及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整改工作。前期,市公安局已在全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市区交通安全设施,提高全市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化水平。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标线损坏、灭失、缺少”的问题。目前,市区大部分道路的交安设施由交警部门进行管养,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了定期巡查、维护机制,市区在本部门维管的标线正在逐步修复、补充、新增。同时,每年会不定期组织全市范围内 的交安设施的大检查、大整改,经过历次的排查整改市区交警部门管养的交安设施已做到规范、完善。经巡查发现,交警部门维管的道路发生损坏、灭失、缺少现象的情况较少,存在问题的大部分属于建设主体单位已建成但交安设施未移交的管养道路。针对此类情况,市公安局均已按照《市政府2014年第40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函告道路建设主体部门将道路交安设施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移交交警部门统一管维护、管理。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市区部分路口左转右置容易导致驾驶人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问题”的问题。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攀升,道路负载剧增,车辆在部分道路宽度相对不足的路段掉头时,由于掉头半径不够,极易引发交通拥堵。为尽量满足大流量道路条件下的通行需求,市公安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市区部分道路左转车道进行右置,以增加转弯半径,方便车辆调头,经过实践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由于同一条道路上的不同路段,即使车道数量相同、道路宽度相同,实时交通流量和通行需求也是不一样的,因此会出的车道设置不统一的情况。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在左转右置路口容易开错车道导致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问题,交警部门在设置左转右置车道时已经按照标准设置清晰的交通标志,尽可能最大化的增强引导效果,同时在左转、掉头的指示牌增加了LED灯作为辅助提示的手段。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部署,扎实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点段,逐一留存照片、登记建档,并函告各建设主体单位,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养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治理资金。对情况较为复杂、治理难度较大的点段,实行“一点一策”、“一路一策”。 同时,敦促相关道路建设主体,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步”要求,确保新建交通标志符合规范要求,建、管、用无缝衔接。 二是畅通投诉建议沟通渠道。拓展微警务应用范围,结合“交管12123”、泰州交警双微平台,接受群众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诉建议,完善办理机制,及时排查、及时回复。同时市公安局正在积极探索建立道路交安设施问题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积极为交通安全建言献策。 三是逐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健康管理平台。依托交通组织优化办公室,在信号灯健康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技建设成果应用,将智能化交通建设成果更多地应用到交安设施优化管理中,提升城市交通组织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5日